武汉一还建房五年未建背后:价值数亿土地的租赁与入股之争
澎湃新闻消息,因为地块未能腾退,湖北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城中村还建房一直未能动工,拆迁户期盼5年的新居仍无法入住。
没有腾退土地的是武汉新跃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跃),武汉新跃公司负责人7月10日告诉澎湃新闻,该地块是武汉跃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进集团)入股该公司的,双方存在土地纠纷。
7月12日,跃进集团相关负责人则告诉澎湃新闻,这块地是租给武汉新跃的,法院已经判决让武汉新跃腾退用地。
塔子湖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7月11日向澎湃新闻证实,村民还建房确实无法施工。法院也已经作出了判决,区里也多次组织召开过协调会,希望推进此事。
澎湃新闻从跃进集团了解到,法院将于9月对争议地块进行执行,他们会垫付70万元的执行款。
“武汉新跃”大门,两辆水泥罐车堵门。 本文图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周琦 图
迟迟未修的还建房
“塔子湖村改造H1还建地块项目什么时候可以动工呢?已经等了5年,还要遥遥无期的等吗?”、“希望能给我们一个准确的动工期限,让我们能早日摆脱居无定所的生活。”
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不少塔子湖村拆迁户在询问,他们的还建房什么时候能够动工。
江岸区人民政府今年2月6日回复网民称: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H1还建地块项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因没有及时腾退和拆除地面上的设备和房屋,导致土地不能平整,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办理,还建房的建设无法开工。江岸区已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腾退工作,争取H1地块还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让拆迁户早日搬进新居。
澎湃新闻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造成土地没有腾退责任方的是武汉新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武汉新跃成立于2004年1月17日,目前公司股东是跃进集团、陈金福和鲁向东。
还建房项目,源于2012年跃进村和塔子湖村签订的《土地整合协议书》,包含武汉新跃所在的地块,被塔子湖村以38万元/亩的价格整合,双方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塔子湖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在塔子湖“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区域范围内整合。
2012年8月13日,塔子湖村委会、塔子湖集团公司(甲方)与武汉市城管局(乙方)、江岸区政府(丙方、监督方)签订《土地、房屋置换意向书》,武汉市城管局将下属单位“武汉市江环公司(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块26.5亩的土地置换给塔子湖村委会、塔子湖集团公司,用于城中村改造,塔子湖则负责建设一栋占地1500平方米左右、楼层不低于18层的办公用房交付给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最迟不晚于2015年6月30日,否则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2016年12月17日,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塔子湖集团公司颁发《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载明:项目名称“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H1地块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
然而,由于武汉新跃和跃进集团的纷争,工程迟迟不能开工。
武汉新跃旁,已经竖起了不少楼房。
土地纠纷:入股与租赁之争
今年6月底,澎湃新闻在纠纷地块看到,两辆水泥搅拌车停在武汉新跃大门口,仅留下一辆车通行的通道。场地上还竖着一座混凝土塔及几栋办公楼。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下达的判决书显示,武汉新跃和跃进集团的纷争,要从武汉新跃的成立说起。
跃进集团的前身,叫武汉市跃进实业总公司,从一开始便是武汉新跃公司股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跃进实业总公司持股比例30%,出资形式为实物出资360万元,其中包括跃进村的20亩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
2007年5月跃进村改制,改制后的经济实体为武汉新跃进实业有限公司,同年更名为跃进集团。
同年,跃进村与武汉新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当初跃进实业总公司承诺入股武汉新跃的20亩土地,变更为租赁关系,租期3年。
2008年3月,跃进集团和武汉新跃签订协议,约定跃进集团在新跃的持股比例变为35%,出资形式变为现金292.31万元及无形资产。
2011年10月24日,跃进集团和武汉新跃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跃进集团将这块地及10间房屋租给武汉新跃,年租金30万元。
此后,跃进村的集体用地被政府征收,2012年9月,跃进村和安康医院签订《土地出让协议》,跃进村以700余万元出让了14亩土地给安康医院,包含武汉新跃20亩土地的一部分。
诉讼之路
但是,武汉新跃并未腾退被征用的土地。武汉新跃负责人李萍告诉澎湃新闻,跃进实业当时以土地入股,并在2005年、2006年的审计中承诺给土地办理手续。2005年,武汉新跃还向国土部门缴纳了土地罚款7万余元。
“2007年签订租赁合同现金并未支付,2011年他们知道土地要征收就骗我们签了租赁合同,连租金的支付时间都没写。”李萍说,目前这块地已价值几亿元。
2016年合同到期,跃进集团状告武汉新跃。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武汉新跃腾退场地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武汉新跃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虽然跃进实业承诺将诉争的房屋、土地入股武汉新跃,但双方未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且在2007年已协议变更了入股形式。虽然对租金的支付时间未作约定,但双方约定了租金的收取标准。
2016年9月,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汉环投”)将塔子湖集团公司、塔子湖村委会、武汉新跃告上法庭。2018年2月13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塔子湖村民委员会继续履行《土地、房屋置换意向书》,塔子湖村委会、塔子湖集团公司向武汉环投支付违约金217.9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因塔子湖集团公司、塔子湖村委会未依约向其交付办公楼,武汉环投一直在租用房屋办公。
澎湃新闻致电武汉环投,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就此发表意见。
塔子湖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7月11日向澎湃新闻证实,村民还建房确实无法施工。法院也已经作出了判决,区里也多次组织召开过协调会,希望推进此事。
跃进集团相关负责人7月12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集团和武汉新跃是租赁关系,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武汉新跃索要2亿的赔偿不现实,当时征地的价格才38万元/亩。由于武汉新跃不腾退用地,武汉环投的新办公楼建不起来,塔子湖集团的违约金已近亿元,约20万平方米的还建房也无法施工。9月28日,法院将组织对武汉新跃强拆,执行费用70万元,由该公司垫付。
对于此事,塔子湖集团公司婉拒了澎湃新闻的采访。
原标题:武汉一还建房五年未建背后:价值数亿土地的租赁与入股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