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经过五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今天(27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2008年,汤某秋(化名“汤兰兰”)举报称,自己从6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达七、八年时间。经过当地司法机关四年的调查审理,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此后,屡有被告人的亲属和刑满释放者进行申诉,称他们是被冤枉的。
今天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汤兰兰案申诉人送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经过近半年的审查,法院认定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
“公安局叔叔大爷们,我写这封信是为了我现在上学出现一切事故能让我干妈、干爸能为我申冤”,“从我母亲打工走开始,我父亲就开始强奸我”。
2008年10月3日,在五大连池市龙镇的一户寄宿人家里,一个不满14周岁的女孩写下了这封控告信,媒体把她化名为汤兰兰。在信中,汤兰兰举报从6岁开始,自己先后被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当年10月27日,汤兰兰在寄宿的房东、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到龙镇公安分局报案。
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根据汤兰兰的举报,警方在兴龙山村和龙安镇等地,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在汤兰兰家中,警方依法提取了影碟机和光碟等涉案物证。审讯过程中,包括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母亲万秀玲、爷爷汤瑞景在内共10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犯罪。
2008年12月13日,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在看守所内咳血,经抢救无效死亡,鉴定结论是死于肺癌。
2009年9月22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当庭出示了一颗牙齿,声称是在审讯过程中被打掉的。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在法庭上提出,因为遭到刑讯逼供曾在看守所里跳楼。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提出供认犯罪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在此后审理过程中,四名参与审讯的侦查员出庭接受质证,做出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1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等4人以诬告陷害、被刑讯逼供等理由对原判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在审查过程中,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等5人提出口头申诉,要求改判无罪。
包括万秀玲在内,当年入狱的11名原审被告人现在已有5人被刑满释放。2018年1月,这样一起不公开审理的强奸幼女案,在尘封近10年之后,被媒体以“寻找汤兰兰”为名在网上公开报道,此案也迅速吸引了公众视线并引发各种猜想与质疑:如此违背人伦常理、情节恶性离奇的案件到底是真还是假?
2018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疑问一:汤兰兰是否诬告?】
所有原审被告人都声称与汤兰兰没有矛盾,也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被诬告。那么,汤兰兰是否存在诬告的可能呢?
合议庭在本次审查过程中查实,侦查机关在当时曾对被害人汤兰兰进行过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正常。报案时汤兰兰只有14岁,现在,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已经成年的汤兰兰对当年的控告是怎么看的呢?合议庭找到汤兰兰进行了调查核实,本台记者在征得汤兰兰同意后,对本案最为关键的当事人汤兰兰进行了电话采访。
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汤兰兰从14周岁报案起,直至本次审查,均坚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陈述的事实也基本稳定一致,我们也寻找不到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动机,因此现有证据证实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
【疑问二:汤兰兰干爸、干妈是否诬陷?】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通过我们调查,询问汤兰兰,询问王凤朝,李忠云,均证实没有这个事情,而且王凤朝李忠云也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
【疑问三:汤兰兰是否索要钱款?】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现在我们能确定一点就是这个电话,这个事实是存在的,但不能因为被害人打了这个电话,就否认了她其它指控犯罪的真实性,它俩之间实际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疑问四: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本次审查,合议庭逐一比对了11名原审被告人的所有审讯笔录,发现在每个人的多次供述中,前后所说的内容都存在差异。从审讯笔录来看,多名原审被告人从刑警队押解到看守所后,面对检察员依然供认了犯罪事实,庭审记录显示,汤兰兰的姨夫徐俊生在第一次开庭时仍在供认犯罪。合议庭通过对各原审被告人入所体检记录等证据的综合调查,审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实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引供、诱供所得。
【疑问五:汤继海牙齿是打掉的吗?】
本次审查中,汤继海向合议庭法官表示,被打掉的牙齿共有两颗,分别是左右后槽牙。2018年6月,汤继海被带到北安市五官医院进行了口腔检查。经过拍片检查,结论是汤继海共有四颗牙齿脱落,没有牙齿残根,上下颌骨没有骨折线。汤继海第一次审讯后被押解到沾河看守所收押,合议庭对入所体检表进行了提取,记录是没有外伤,审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实汤继海出示的牙齿是被打掉的。
【疑问六:万秀玲是否“跳楼”?】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万秀玲在庭审中说因为刑讯逼供打得受不了跳楼,这个说法是违背实际情况的,应该是她在撒谎。
【疑问七:汤兰兰的爷爷因何死亡?】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汤瑞景最后一次审讯,是在死亡前七天,显然四处外伤就与审讯是无关的,不是审讯时形成的,而汤瑞景死因是肺癌形成,显然也跟他们所说的刑讯逼供没有关系,我们结论就是汤瑞景的死亡以及他身上四处外伤,均非刑讯逼供所致。
【疑问八:真假B超单?】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由于万秀玲否认拿过报告单,我们现在查不清这个报告单是谁变造的,也查不清变造报告单的目的,但是我们认为报告单是谁变造的,以及变造的目的,不影响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
【疑问九:是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各原审被告人现在对是否看过黄色录像说法不一,合议庭综合各类证据审查认定,侦查机关没有查清2003年涉案影碟机的来源,也没有对涉案光碟进行鉴定,存在取证、鉴定不到位的问题,但根据被害人陈述和多名原审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认定案发时观看黄色录像的事实。强奸犯罪不易取证,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的案件取证更难,本案原审认定的8起犯罪事实中,有5起是多人同时对汤兰兰实施性侵,除了刘万有和刘长海始终是“零口供”,其他原审被告人都供认了犯罪经过。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 孙观宇:这个案件有它的特殊性,正是因为存在了多人多次强奸,所以在证据的数量上相对于其他一对一的强奸犯罪要好,因为在多人多起犯罪中被告人之间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全案证据看,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但是这些查不清的事实并不影响这个案件事实的认定。
汤兰兰案进入公众视野并成为舆论热点,主要是源于网络上“寻找汤兰兰”的报道,汤兰兰的户籍资料等隐私也在网上被公开。采访中,汤兰兰说网络上的这些报道与议论,让她在时隔十年之后再次感受到了恐惧。
原标题:“汤兰兰”案 黑龙江省高院驳回汤继海等人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