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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另需500万“操作费”才腾空?温州中院:法官表达不当

澎湃新闻网2018-08-28 21:41

澎湃新闻网消息,温州一家企业2016年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以2080万元的最高价拍得一处由鹿城区法院委托拍卖的厂房,但交完尾款后发现厂房至今尚未腾空,且无法过户。8月28日,浙江有媒体报道称,这家企业的总经理洪明邓提供的录音显示,当他要求尽快腾空时,鹿城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另外需要500万“操作一下”。

8月28日晚,温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作出回复,称鹿城法院执行人员在建议中表达不准确、态度生硬,拍卖公告中存在工作差错,反映出该院部分工作人员作风不踏实、责任心不强,鹿城法院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够有力,“我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督导鹿城法院加快推进该案执行处置工作。” 

2016年5月,鹿城法院在网上拍卖位于温州苍南县龙港镇的一处工业厂房,拍卖公告显示“已腾空”,后被苍南港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2080万元拍得,但洪明邓发现厂房并没有腾空,还被人占用。

“我与法院就房产为何没腾空、缴纳余款等沟通多次,法院要我尽快缴余款,我提出腾空后立刻缴纳。最后,我在2017年11月缴纳1880万余款,法院承诺6个月内强制腾空,交付给我。但厂房至今没有腾空,而且没法过户。沟通时,法院工作人员说‘腾空难度大,另外需要500万才能操作一下’。”28日晚,洪明邓告诉澎湃新闻。

在洪明邓提供的录音中,一名男子称“另外需要500万,操作一下”,洪明邓回答“之前说300万,怎么变成500万?”对方回复:“之前说的是300万~500万,后来300万不够,需要500万。”洪明邓表示,这是在6月27日下午的一次协商中,鹿城法院执行法官和他的对话。

温州市中院在回复中称,所涉厂房的原所有权人是被执行人温州振华钢业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申请执行人,抵押登记时间为2013年。该案被执行人负债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数多,在执行立案之前,当地有关部门为安抚其他普通债权人,安排其他债权人对厂房实施管理并开展生产,客观上给抵押财产腾空、执行处置带来困难。目前,涉案其他普通债权人仍占据厂房,并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由其受让厂房,当地相关部门也多次召集各方协商,均因意见相差甚远,无法达成。

“拍卖公告对未腾空厂房描述为‘已腾空’,与实际状况不符,虽可通过实地查看发现,公告中也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的告知,但不能否定这属于鹿城法院的工作差错。”温州市中院表示。 

关于“法官要求增加500万元操作一下”,温州市中院表示,这是法院经办人在促成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时提的建议。

据了解,2016年5月20日,苍南港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2080万竞得涉案厂房,按拍卖公告,应在一个月将拍卖余款1880万元缴入法院指定帐户,但买受人直到2017年11月17日,即超过期限近17个月后才缴齐款项。申请执行人因对该房产有较大升值的判断,为维护权利,在向鹿城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又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温州市中院于2018年5月下旬立案审查。

温州市中院在回复中称,由于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外支付剩余款项是否影响拍卖成交,以及强制腾空涉及众多普通债权人是否配合等,为一揽子解决,法院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研究整体处置方案。期间,鹿城法院鉴于各方对拍卖是否成交存争议,曾与买受人协商,让其考虑支付三、五百万元补偿款,给予普通债权人一定补偿,促使厂房腾退等顺利进行。协商中,经办人员使用“操作一下”这个易引起歧义的不准确表达,语气上也较生硬,但并非向买受人索要钱财。

原标题:法拍房出钱“操作”才腾空?温州中院:法官表达不当但非索财

责编唐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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