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声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天津的冯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她4月份刚买的一辆奔驰车,每次只要加满了油,非但没有向前“奔驰”,反而熄火趴窝了。更让冯女士感到气愤的是,4S店前前后后检测了三次都说车子没有任何问题,直到第四次车辆发生故障送去维修时,4S店才勉强承认汽车存在质量问题。
4S店多次否认质量问题 媒体曝光后才承认
冯女士今年4月中旬在天津之星奔驰4S店选购了一辆GLA白色小型SUV,她告诉中国之声记者:“4月底提的车,5月6号第一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完油之后就出现了抖动,自动熄火打不着车,然后当时打的救援车拖走了。5月7号经4S店检测,告知车没有任何的质量问题,说是油的问题,油品不好,然后他就把油给我去卸了。”
车辆不正常地熄火,不是油品不好,就是车的质量有问题。随后,经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冯女士车内所加的汽油,油品合格。冯女士按照售后的要求,把汽车油箱里的汽油排空之后,重新加油,车又可以正常行驶了。但没想到,三个月之后,车子又一次出现了抖动、熄火的情况。
“2018年的8月5号,第二次加满油是另外一家中石化加的95#的,然后同样出现了这个问题。然后第二次被拖到4S店,然后也没有人联系我。8月9号的时候告诉我可以提车了,说经过他们监测这个车还是没有质量问题,只给我洗洗油路。他跟我说,我特别地去仔细地给你查了这些部件,完全没有问题。然后我再次追问,这个要如果再坏怎么办?他告诉我不会再坏了。”冯女士回忆道。
但冯女士开着车离开4S店,还没到家,车辆再次异常抖动、熄火。8月14号,4S店仍然坚称,汽车质量没有问题。在此期间,冯女士也拨打过奔驰汽车的投诉热线,但没有得到任何反馈。三番五次的折腾之后,冯女士说,她对这家4S店彻底失去了耐心,便向当地媒体反映了这一情况。4S店迅速检测后,才承认汽车质量存在问题:“是质量问题,这回我承认质量问题,但是现在不知道哪块的质量问题。”
4S店:无法退换,也无法给予赔偿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作为卖家的4S店理应提供售后服务和相关赔偿。然而,该4S店却表示:冯女士的情况既不符合车辆退换标准,店家目前也无法给予任何赔偿。
当中国之声记者联系冯女士购车的4S店时,一位售后经理表示,现在车子的配件已经到货,等待客户更换,但不能对冯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
售后经理告诉记者:“现在我们配件已经到货,等待客户更换。客户这段时期确实有交通费的问题,我们也会进行一些补偿。我们每天都和客户在沟通和解决问题。客户开始提出要退换车,但是我们家有退换条件。然后又开始要现金,现金确实也给不了。我们现在还在协调协商阶段。”
那么,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退换车呢?记者咨询了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客服说,修、退、换都是根据《汽车三包法》的统一标准进行“三包”服务。
“新车出售两年5万公里以内,发动机变速箱总成累计更换两次,或因同一产品质量累积修理五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享受一个相关换车保障。这个也是国家相关的一个三包法中规定的一个项目。”客服介绍称。
冯女士表示,在交涉的过程中,她一度可以接受修车的条件,但4S店的做法和态度,让她对这家奔驰4S店彻底失去信任:“最开始是想退换这辆车,他给我的解释就是这三包得达到五次以上修同样一个问题才能退换。但是我这个车虽然说送去四次了,他却没给我修,所以就达不到一个退换的标准。然后我的诉求就是想要赔偿。因为你卖给我的车就是有问题的车,我拿着车去你的4S店做检测,一而再再而三都检测不出来问题,我就没有办法保证,以后再出现任何问题你是否还会检测不到。4S店每次告诉我这个车是好的,这些话我都不能再相信了。”
专家:消费者可起诉维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家4S店对车辆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不排除有事后隐瞒的嫌疑:“要看在这个车辆售卖的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缺陷。如果有缺陷的话,4S店在售车的时候没有事先告知,事后还有隐瞒,所以这个就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欺诈。那么,这个当事人可以向4S店请求三倍的赔偿。”
朱巍表示,像冯女士这样的遭遇,在汽车三包领域比较常见。他说,当车辆出现问题,与销售商协商无果的时候,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如果起诉的话,那就要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的相关证据。这个证据需要法院指定的几家有检测资质的这样的机构来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破坏性的检测。但是这个检测的数据是法院认可的,所以消费者要承担相关的后果。如果消费者的说明是有道理的,最后检测报告也证明消费者说的没有问题,那么检测的费用是由败诉方去承担的。”朱巍介绍。
原标题:新买奔驰一加满油就熄火 4S店: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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