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学生在健身房兼职44天 没拿到钱还倒贴349元
潇湘晨报消息,有人工作 44 天只拿了 210 块钱,有人做了一个月,工资还显示是负数。9 月 15 日,有人爆料称,位于长沙雨花区韶山南路的湘约健身的多名销售工资被恶意扣款。
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健身房新开不久,正在做推广,便请承包商招募了一批员工,其中大部分为暑假打工的学生。谁知,在工作结束后,这批 " 临时员工 " 却发现自己的工资单上出现诸多扣款。
9 月 15 日,记者从健身房负责人处了解到,健身房方面愿意协助解决工资问题,但需学生先与承包商协商。
学生:领工资领出诸多扣款
今年 16 岁的余国胜是宁乡一名高二学生,今年暑假,他在长沙雨花区韶山南路的湘约健身兼职了 44 天。9 月 14 日,他拿工资时,却被告知原本 2993 元的应发工资在扣除 760 元考勤费、1300 元食宿费、250 元业绩罚款和 400 元绩效不达标后,只剩 200 多块。余国胜表示,之前招人时,对方表示底薪有 2000 元,绩效另算,但现在多出了很多扣款。
9 月 15 日,记者在一张湘约健身预售工资表上看到,罚款项目包括伙食罚款、任务罚款、考勤罚款和资源罚款。记者注意到,罚款金额在 500 元左右。
扣除这些钱后,员工实发工资多数在 1700 元左右,少数工资在 100 至 400 元。其中一人,工资显示甚至为负 349 元。而他们的出勤天数均在 40 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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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注意到考勤罚款里,几乎所有人都有 200 至 600 元的罚款。对于自己 760 元的考勤扣款,余国胜感到不解,他说,自己迟到次数没有那么多,更不可能一个月都在迟到。而其他销售表示,打卡机被调快了 3 分钟。
承包商:因业绩考核和赏罚制度所致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家新开的健身房,因为要做推广,便暂将销售业务包给了一位名为邓刚的私人经理,随后,邓刚招募了一批员工,其中大部分为暑假打工的学生。
随即,记者联系到邓刚。对于伙食罚款,邓刚表示,他早跟学生讲过,虽然说是包吃住,但前提是业绩达 4 万元,否则就要扣 500 元伙食费。此外,业绩不达 2 万,底薪扣 20%。
而对于资源罚款,邓刚说,这是一项赏罚制度,规定员工每天出门拿回 15 个电话号码,少一个扣 5 块钱。记者在表格上看到,最多的有人因电话号码被扣 920 块钱。
9 月 15 日,记者从健身房负责人处了解到,健身房方面愿意协助解决工资问题,但需要学生先与承包商协商,如果协商不了,他愿意与学生们谈。
律师说法
学生可向劳动监察部举报
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申广林说,尽管大学生与健身房成立的是劳务关系,但是实质上,健身房支付的款项系因大学生向其付出了基本劳动,且劳动价值已经物化到健身房获益当中,作为大学生,应当获得与其劳动等值的报酬,不能仅因大学生存在部分迟到行为进行克扣;其次,健身房无权对大学生进行罚款或者克扣劳务报酬,即使有该约定,因约定对大学生显失公平,且与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内容相违背,应当无效。
同时,律师建议大学生可以依法向健身房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以民事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必要时,还可以向所在学校进行求助。
提醒
兼职时应明确劳务报酬
申广林提醒,大学生兼职时,应与劳务接受方明确工作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劳务报酬、发放方式等,拒绝签订对自身显失公平的条款,勿轻易将自己有效证件上交,在工作过程中保留提供劳动的相应证据,增强法治意识。接受劳务一方,应当合法用工、规范用工,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树立用工主体良好形象。
原标题:兼职44天没拿到钱还需倒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