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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男子19岁被强制绝育 如今年过七旬状告政府

海外网2018-09-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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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喜久夫(前排中央)原告团

海外网消息,日本札幌市一位77岁的老人小岛喜久夫因遭遇强制绝育状告日本政府,28日,札幌地方法院举行了第一次口头辩论。小岛在辩论中表示,自己因为日本政府的《优生保护法》,19岁时被强制进行了绝育手术,且没有得到任何救济赔偿。日本政府方面则回应“我们没有给救济制度立法的义务”,要求法院驳回诉讼。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日本政府在二战后实行《优生保护法》,强制所谓“有缺陷”的国民进行绝育手术,至少1.6万人受影响。多名受害人含恨多年后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道歉及赔偿。

小岛是全日本首位就此事实名提起诉讼的受害者。他颤抖着声音向法院陈述道:“我这57年中,对谁也没提过手术的事情,一直自己痛苦着。即使我胜诉了,我的人生也回不来了。我不想再看到因为国家错误的法律而产生被毁了一辈子的受害者了,我想让国家承担责任,并向我谢罪。”

日本政府则在答辩书中否认违法,“我们没有给救济制度立法的义务”,因此坚称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早前日本政府也曾以“当时是合法的”为由拒绝道歉。但对于饱受诟病的《优生保护法》,日本政府却没有在答辩书中提及其是否违背日本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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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网截图

“优生保护法”制定于1948年,是为防止日本民众生出有缺陷的后代而制定,后于1996年废止。期间,日本政府对有遗传病、麻风病及智力障碍的人绝育,并将其称为“优生手术”。

在起诉书中,小岛表示,19岁时,日本政府以“精神分裂症”为由在札幌市内的精神科医院强制他做了手术。不过,小岛此前受访时表示,自己明明没有缺陷。反而是手术令他的精神及身体承受了无法复原的痛苦,“被永久剥夺了有个幸福家庭的机会及未来人生”。他曾向医院要求索回手术纪录,不过院方表示纪录已不存在。但他仍想讨回公道,并鼓励更多有同样遭遇的人站出来。2018年5月,小岛提起诉讼,向政府要求1100万日元(约66万7298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同日,另一位居住在宫城县的60多岁女性也在日本仙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因旧《优生保护法》剥夺了她的生育自主权。她表示1977年时自己20岁,被告知患有“遗传性精神发育迟缓”而被强制进行绝育手术。她向政府要求3300万日元(约200万1893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在宫城县公开的手术者名单中,这名女性的姓名和手术实施日期被记录在案。

原标题:痛苦了57年!19岁被强制绝育 7旬老翁状告日政府

责编陈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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