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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编写贩卖淫秽书籍,被判刑十年半!

芜湖生活频道微信公号2018-11-18 10:50

芜湖生活频道微信公号消息

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籍

为何会引起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高度注意

接到线索后

芜湖县警方成立专案组

对线索中提到的某宾馆

进行了检查

江苏淮安的刘某某是谁

她出于什么目的

编写了这样的书籍?

在刘某某家中

民警查获了书籍300多本

其中大部分属于淫秽书籍

而作者刘某某竟然是

一名30多岁的女子

面对警方

刘某某如实交代了

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警方调查了解到

江苏淮安的刘某某编写书籍后

由何某、杨某某

在四川成都进行复制印刷

林某某负责排版校对工作

同时芜湖县警方历时近半年

远赴四川、广东等省

最终固定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抓获了其他涉案嫌疑人

2018年10月31日

芜湖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

进行了一审宣判

这也是芜湖县公安局办理的

首例以网络形式传播贩卖

淫秽物品的牟利案件

一审宣判后

刘某某、何某等人对判决不服

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淫秽物品及网络传播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淫秽物品。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特点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智能性高、侵害青少年。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标题: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来线索,称有人在芜湖贩卖淫秽书籍,然后有外地人被判十年半!

责编李坐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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