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和汽油”号称新能源 皮包公司董事长诈骗600万获刑12年
法制晚报消息,“中国国燃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头听上去“高端大气上档次”,并且曾在国家会议中心等地召开过隆重的产品发布会。然而日前,该公司董事长因诈骗被判12年。判决书显示,这位董事长搞宣传时所说的“研发团队”实质上是他的父亲和弟弟,而他的父亲此前已因诈骗获刑13年……
曾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发布会 宣称拥有专业研发团队 产品服务网遍布全国
2014年9月27日,据中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由中国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会、中国生产力学会、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内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年会2014中国新能源产业经济发展年会暨“中国国燃”低硫车用轻质燃料油新产品发布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有关领导及地方政府官员、数百家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此次会上中国国燃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低硫车用轻质燃油新产品及环保解决方案。
相关报道中说,国燃新能源集团凭借位居中国香港的区位交通便利和信息优势,立足于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目标,注重持续自主创新,主线发展长流程汽油生产工艺,工艺先进,装备精良,检测手段齐全。公司自主研发的低硫车用轻质燃料油产品,已通过“国家车用乙醇汽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各项指标均优于国家车用油标准。同时,国燃集团以管理规范化、市场国际化、发展规模化为标准,坚持在科研和设备上的持续投入,新能源产业体系初步确立。现已建成国燃河南济源研发基地,由北京、江西、湖北当阳,河南三门峡、焦作、兰考、信阳等多地组成的生产基地,以及国燃北京、河北、湖北、郑州、焦作、许昌、南阳等组成的加油站,产能不断增加,产品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王苗臣董事长表示,国燃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结合先进的硬件设备,具备了滤材分析、系统模拟、快速研发、精确检测、提供差异化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成功地进行了产品更新和升级,以更好地适应中国用户的需要。
隐瞒公司无资质、濒临停业等真相 骗取杜某600万元买房买车
日前,裁判文书网发布了《王苗臣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和《徐本忠合同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王苗臣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徐本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苗臣,男,1986年1月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济源市。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6年11月1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该局逮捕。
徐本忠,男,1970年4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原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籍贯安徽省六安市,户籍地河南省武陟县,因涉嫌诈骗犯罪于2017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被逮捕。
从此案的案情来看,王苗臣与徐本忠商定共同开发车用汽油项目,于2012年6月14日申请登记成立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苗臣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纳米添加剂研发,自行生产少量车用调和汽油,但并未取得车用成品油生产销售许可。王苗臣、徐本忠经商议,决定以公司经营需要为名对外融资。
2014年2月,王苗臣和徐本忠向杜某作虚假宣传,宣称济源国燃公司研发的是具有市场优越性的新能源高清纯汽油,并展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宣传视频等,虚夸公司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巨大盈利能力和广阔市场前景,承诺高额回报,隐瞒济源国燃公司无市场运营资质、濒临停业等真相,获取杜某的信任。
2014年2月24日,双方签订济源国燃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随后杜某依约陆续将人民币600万元转给他们。而此后王苗臣并未依约办理变更登记股权以转让济源国燃公司股份,亦未按承诺向杜某回报分红。该600万元,王苗臣分得270万元,其中175.31万元用于购买高档轿车,其余取现和其他消费;另330万元被徐本忠夫妻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购买高档汽车和房产。
总公司在济源一油库内 国燃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缴税款20元
庭审证据显示: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经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苗臣1人,经营范围为纳米技术研发。
河南省商务厅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济源市国燃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国燃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具有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经营资质许可记录。
税务申报证明显示,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后未缴纳过国税,2012年6月15日缴纳地税一笔2500元;开设对公账户后未发生过交易。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国燃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017年8月共缴纳税款20元。
现场勘查及照片显示:济源市国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南侧中亿润滑油有限公司一油库内,院内东侧靠北墙处有一平房,院内中部有一台废弃加油设备,院内南侧由东向西依次排列有大小不等的油罐等物品。
王苗臣父亲已因诈骗被判13年 国燃“研发团队”即其父亲和弟弟
被告人王苗臣供述:2010年父亲王文化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抓,经人介绍认识了徐本忠,感觉此人交际广、办事能力强,还认识不少领导。2011年父亲被判刑有期徒刑十三年,当时想着父亲从哪里跌倒,我就从哪里爬起来,于是决定找徐本忠合作,重拾炼油这个行业……
王苗臣承认,他们发明的实际上是一种“高清纯调和汽油”及其制备方法,是其父亲和弟弟发明的,他参与过,是用从山东、濮阳等地的私人炼油厂买来炼油副产品碳五、碳九、轻芳烃、石脑油,再加上抗爆剂(MTBE)、核心添加剂,按比例混合,比例根据季节及温度而不同,把原料放到燃料罐里,多打几个循环,混合均匀就行了。轻芳烃和石脑油的辛烷值太低,达不到国家检测标准,需添加防爆剂,提高辛烷值,达到检测标准。核心添加剂的具体成分他表示说不清楚,具体是弟弟负责。
王苗臣说,其实他们发明的油不是新能源,而是“调和汽油”,徐本忠说为了方便对外宣传,宣称是新能源,公司也以新能源命名。
为了做专家评审 先后花了二百多万元 大多用于吃喝住行
该案的另一被告徐本忠供述: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河南石油化工协会秘书长苏某,之后在中国高科技产业化协会和河南石油化工协会的组织下,在北京科技会堂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这个油是“国内先进”。鉴定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和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联合出的证书,这两个协会都是民间组织。证书里面的一些内容是虚假和编造的。
为了做专家评审,徐本忠说他们先后花了二百多万元,其中鉴定费用大概十几二十万元,其余大多都是吃喝住行等花费,这些花费没有留票据凭证。
徐本忠供述:对这个新能源汽油进行项目评审时,专家说并非新能源,就是一种调和油,徐本忠就托关系和专家沟通,后来专家想了个办法,建议产品不能叫汽油,改名叫“低硫车用轻质燃料油”,这样就打个新能源的擦边球。
原标题:“国燃集团”竟是“皮包公司”?董事长步其父后尘 获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