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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评河南性侵幼女案:对残害幼女行为零容忍
12-21 07:03:23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消息,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发生在尉氏县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组织强迫幼女卖淫案终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其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到十二年有期徒刑。

发生在2017年的这起强奸多名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非常严重,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响与关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体现了国家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意志。

一段时间以来,性侵,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屡屡刺激着舆论敏感的神经,引发公众的强烈愤慨。未成年人是国家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是保护国家民族的未来。但是社会上总是有一些人要把罪恶的黑手伸向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给受害者一个交待,给人民一个交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依法适用死刑,则释放了国家和司法机关绝不姑息纵容的明确信号。

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为标志,少杀、慎杀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理念。然而,少杀、慎杀与死刑之间并不矛盾。对该适用死刑的案件依法适用死刑,既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判,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司法机关回应民意,尊重民意的表现。毫无疑问,在此案中,司法与民意达成了宝贵的共识,司法赢得了人民的尊重。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的责任。近年来,我国立法机关积极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加大了对性侵、强奸未成年少女,强迫少女卖淫的处罚力度。2015年8月,我国刑法进行了第九次修改,刑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修法后,有关嫖宿幼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依据强奸罪的对应条款处理。而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幼女属强奸罪从重处罚情节,最高可判死刑。嫖宿幼女罪的取消,在客观上加强了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对觊觎未成年少女者是一种强烈的警示。

同时,近年来,随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完善,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2017年7月,两高公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特别强调,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4.42万人,起诉6.03万人。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外,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包括幼儿园、小学在内的重点领域的犯罪预防。

我国公安机关则对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规定了特殊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方法,特别对未成年少女受性侵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未成年少女遭受性侵,无论是通过电话报警,现场报案,还是通过网络曝料,只要是发现线索,即使是不完整的线索,公安机关也会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今年10月,有人报案称广州开往上饶的高铁列车上,有人疑似猥亵小女孩,南昌铁路公安机关迅速受理案件,虽然事后证实不构成违法,但公安机关的积极态度给了人们更多的信心。

强奸未成年少女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严重犯罪行为。此案中被告人令人发指的恶行,国家难容。依法对赵志勇判处死刑,是一种强大的震慑,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敢于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报道:

赵志勇、李娜等人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二审今日宣判

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二审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依法驳回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赵志勇、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赵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限制减刑;被告人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李娜、刘洪羊犯罪使用的轿车一辆、李娜犯罪使用的手机5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李娜服判不上诉,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赵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娜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与赵志勇、周合鑫等人发生性关系。刘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仍多次开车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及原审被告人李娜分别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赵志勇、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河南省尉氏县强迫未成年女生卖淫案被告人赵志勇被判死刑!法制日报评论:零容忍一切残害幼女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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