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消息,2月25日上午9点,浙江瑞安男生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在庭审现场,嫌疑人林某某先否认杀人,后又陈述了杀人经过,称曾想买杀猪刀,后又买了水果刀。杀人前,女儿曾劝他不要杀人。
在庭审现场,嫌疑人林某某称,自己在杀害10岁受害者小叶前,曾去五金店买杀猪刀。老板问他买来干嘛,他说,“买来杀猪杀羊”。
但是他并没有买到杀猪刀,只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美工刀。拿回家后,又觉得家中那把水果刀“更合适”。
公诉人问他合适什么,他回答“合适杀人”。为了实施这一犯罪行为,他在法庭上还称,“专门用钢丝球擦洗了刀锈”。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称,案发前一天,他还专门带女儿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女儿似乎已经知道他要杀害自己同学的意图,女儿劝他不要杀人。他称,女儿说“爸爸,你杀了他,(被抓了)以后就没人保护我了”,他没有回答。
原标题:男生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开庭现场:案发前一天被告人带女儿看了电影 女儿还劝他不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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