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公安消息,网民余某某于25曰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暴力侮辱强奸,报案后有警察对其威胁。灞桥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核査案件真实情况及接处警过程。
经警方调査,余某某与金某某系婚外男女朋友关系。
8月20日20时许,余某某邀请金某某为其过生曰,另一男性朋友王某作陪,三人一起就餐饮酒。
餐毕,金某某开出租车将王某送回家后,在车上,金某某要求与余某某发生性关系,遭余拒绝,遂两人发生争执、厮打,并互有受伤,余下车后用砖块将车前挡风玻璃砸碎。
次日(21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余某某在医院看病期间电话报餐你遭人殴打 ,报案时其并未称"遭到暴力侮辱强奸"。
21日12时左右,余某某偕同金某某二人共同前来派出所配合调査。
约2个小时后,余某某突然表示遭到金某某"暴力侮辱强奸"。
警方高度重视,随着继续开展深入地调查取证,发现事件与余某某陈述出入较大,要求余某某真实陈述相关慵况。瞥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无法认定"暴力侮辱强奸"的事实存在。
目前,此案正在进办理中。
报案人余某某于25日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遭侮辱暴力强奸,并诬称遭到民警威胁。
警方今日依法传唤余某某,余某某已表示认识到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错误。
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贵任。
公安灞桥分局
2019年8月28日
原标题: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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