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怎么计算?民政部回应
近日,离婚冷静期相关话题引起社会热议。离婚冷静期是30天,那么,30天如何来算呢?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就是从你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你撤回离婚申请。
民政部:家暴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4日在民政部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法典》第1079条里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回应
近日,离婚冷静期相关话题引起社会热议,针对网友疑问,离婚冷静期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