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组成“假钞合伙人”
案件被移送至璧山区检察院,检察院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郭某某、唐某和田某某,均为重庆人,平日靠在外地打工为生。
郭某某和田某某在一个购买假币的QQ群里相识。今年1月底,郭某某从外地学了伪造货币的技术后回到重庆,也想开始制假币。由于没有启动资金,他将这个想发告诉了田某某,田某某介绍朋友唐某参与。
三人一拍即合,郭某某负责通过电脑里面保存的假币模板连接打印机将假币打印出来,随后再和唐某一起负责烫金、裁剪之类的工作及负责在网上联系买家及发货;唐某主要负责烫金、裁剪、做旧、吹干、凹凸及发货;田某就负责提供前期伪造货币的启动资金以及提供一些发货的建议。
今年2月,郭某某和唐某租下这套住房,两人将伪造货币的机器设备搬进居民楼,调试后就开始了制假币。郭某某的电脑里保存着假币的模板,他打印出来后,一般情况下,一张纸打印出来的都是有两张面值的人民币。烫金之后进行裁剪,根据客户需求,假币会被直接售卖或是二次加工做旧。
为了让假币更“真”,他们将假币裁剪后放在酱油里浸泡,晾干之后再在上面做凹凸等。经过这些操作,就能对外使用了。“只要全部工具都在场,从打印假币到将假币制作为成品大概需要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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