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批次非法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被销毁 多来自疫区
△非法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被销毁
4月10日,重庆检验检疫局在黑石子垃圾填埋场集中监督销毁了142批次、总重300千克非法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均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从入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截获。
这些截获物来自35个国家或地区,其中很多均为来自动植物疫区的产品,如来自口蹄疫疫区印度、韩国、越南等的肉制品、乳制品,来自禽流感疫区英国的鸡肉等。为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专门将截获物中的种子种苗等物品通过高温高压灭活等措施消除检疫风险。
旅行归国的行囊、轻点鼠标的海外订购无意之间变成了外来有害生物的搬运工、动植物疫病疫情的二传手,结局往往是身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家乡的粮食果蔬严重减产。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全社会公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了解、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规定。
二、在进出境过程中,自觉配合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工作。已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的,请向现场检验检疫官员申报或主动投弃。
三、主动向身边人、同行者介绍中国政府关于动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要求,提醒并倡议大家共同遵守。
重庆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名录》规定的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植物种子种苗、水果、菌种等16个条目的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一经查获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对于“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名录》所列物品”等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请广大市民准确了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或者造成自己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