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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小伙贷款2.8万 要还42万
05-09 09:49:0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渝中区警方供图

“警察叔叔抓了这群坏人,为我伸张正义,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18年5月8日,在大阳沟派出所,听到“套路贷”主要成员已经被全部抓获,受害人小叶脸上终于露出了喜色,不足3万元的借贷,差点让把他50多万的婚房赔进去。

小伙来报警,十几个小时才理清事情经过

“警察同志,我可能是被诈骗了,请你们帮帮我。”2018年3月5日,30岁的小叶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了大阳沟派出所报警,神色黯然、颇为无助。似乎是害怕什么,刚开始小叶支支吾吾、吞吞吐吐,事情也没有说清楚。

看他的表情有点痛苦,民警觉得里面“有事儿”,就对他进行了鼓励和劝说。一番话下来,小叶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把折磨自己长达半年之久的被诈骗的前前后后慢慢道了出来。

由于小叶此时的精神状态濒临崩溃,加上时间有些久远,有些情况已经说不清楚了,民警和其父在一旁为他仔细梳理,花费了十几个小时,才终于理清了事情的经过。

贷款2.8万,价值50多万元婚房差点赔进去

民警介绍,半年前,小叶为了还信用卡的欠款,在解放碑国贸大厦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2.8万元贷款。

贷款公司以行业规矩、平账等理由诱骗叶某签订了6.3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条、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制造了假的银行流水并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使小叶深陷进了他们预设好的“套路贷”圈套中。

随后,小叶在贷款公司的威逼利诱下,被迫同意贷款公司提出的“走渠道”要求,到其他公司不断进行贷款,在遭受层层垒高债务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小叶的债务已经从2.8万元增长到了42.2万元,房屋也被做了抵押登记。

最终,小叶还因无力还款被告上了法庭,面临着拍卖房屋偿还贷款的境地。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小叶的房子市值在50万以上。

△嫌疑人位于解放碑国贸大厦的办公室。渝中区警方供图

警方出动,打掉“套路贷”抓获11人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做出判断,此案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

专案组经过十多天的暗中调查摸排后,一个以民间借贷为名、实则通过诈骗等手段非法侵吞他人钱财的“套路贷”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但民警经过侦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成员落脚点非常分散,为了能够统一抓捕,警方分六个抓捕小组、出动50余名警力,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跟踪,于近日分别在渝北空港、巴南鱼洞、江北观音桥、江北海尔路、沙坪坝大学城、渝中大田湾等地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名。

△民警查获的各种合同。渝中区警方供图

警方揭秘“套路贷”招数>>

民警介绍,2017年2月以来,刘某某伙同王某、毕某某、孙某等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国贸大厦一写字间用作办公室,以办理小额贷款的名义对外招揽生意,以“保证金”、“行业规矩”、“平账”为名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条、房屋买卖合同,通过制造假的银行流水、约定高额违约金、威胁被害人等方式诈骗、敲诈被害人财产。

截至目前,民警已经核实到刘某某等人以“套路贷”方式诈骗被害人叶某现金9.7万元,诈骗被害人杨某慧现金2万余元、诈骗被害人王某洋现金2.15万元。民警从嫌疑人处还查获大量的“套路贷”合同,现正在对其他被害人进行核实。此外,民警核实到这个团伙成员还通过“裸贷”方式诈骗、敲诈被害人谭某某等人钱财。

那么“套路贷”是怎样对受害人进行套路,让受害人一步一步落入贷款公司陷阱的呢?民警以小叶的经历为例,揭秘了“套路贷”的几大套路。

套路一:不平等条件下签订“阴阳合同”

在办理小叶贷款业务时,嫌疑人和小叶签订了‘阴阳合同’,即虚高的假合同,借款2.8万元,合同上却写6.3万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份虚假的合同,那么受害人是怎样心甘情愿签字的呢?

“一开始我是不想签的,我也怀疑自己被骗了,但当时签合同时,周围的工作人员都围着我,我害怕被打击报复。再有就是,旁边还有其他工作人员说写6.3万元是公司走账的需要,叫我不要担心,还款时就是2.8万元加上两千元的手续费,总共一起3万元就行了,多出的3.3万元不用我管,工作人员这样说,我才签字办理贷款的。他们还在现场给我、我的身份证还有借条拍了合照的。”在办理案件时,小叶告知民警。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办理贷款时,会根据签订的6.3万元的假合同,给当事人发放6.3万的贷款,在贷款成功后,公司会马上派两个人同受害人一道前往银行,要受害人马上取出3.5万元交给公司的人,受害人实际上到手的就是2.8万元。

贷款公司前期转给受害人的6.3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流水清单为证,这样给其他人的感觉就是受害人在公司办理了6.3万元的贷款,而不是2.8万元,而且到了受害人无力偿还债务,走法律程序时,公司会出示这份受害人签字了6.3万的假合同上法院起诉,要求受害人还款,再加上有银行流水作证,一旦法院判决,受害人毫无证据,而对方却“证据确凿”,因此,受害人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套路二:模糊的“违约协议”

“我们当时签的那份虚高的合同上有违约协议,我以为还款时间这些和银行的流程差不多,但我没细看,签了后才知道还款时间这么短,违约金这么高”。小叶说。

原来,小叶和公司签订了虚高的贷款合同,并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协议要求小叶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还完贷款,时间为22天。到了还款之日,公司电话通知小叶还款,超过还款时间算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上借款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

也就是说,合同上写的借款6.3万元,一旦违约,每天的违约金就是6300元。如此短的还款时间,小叶根本无法做到按时还款。每天都要接到贷款公司的多个骚扰电话、威逼恐吓,催其还债,心理压力极大的小叶,被贷款公司逼得不知所措,只得听从贷款公司的建议,慢慢走入下一步陷阱。

套路三:“滚雪球”被介绍到别处公司贷款

小叶无法偿还6.3万元的债务,这个公司便介绍小叶到第二家公司贷款,同第一家贷款公司一样签订虚高的“阴阳欠条”,借款6.3万元,“阴阳欠条”上金额变为9.2万元,与之前“行规”类似。

还完了6.3万元的小叶,原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想到第一家贷款公司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再还款6万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小叶在第二家公司借到6.3万元款时,超过了第一家还款公司规定的还款时间10天,按照欠条所写的内容,每超过一天,按合同上借款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这样算下来,10天就是6万元了。

此时的小叶已经是心慌意乱、六神无主了,面对苦苦相逼的贷款公司,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摆布,紧接着第一家贷款公司便介绍其到第三家公司贷款,这家公司表示可以借款,但要求小叶提供房产证做抵押。因小叶的房产证先前抵押在银行,第三家公司出资18.5万元解押了房产证,并拿房产证到重庆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33万元。

33万元的贷款,还了第一家公司的6万元的违约金,第三家公司便以先前解押小叶的房产证时花费了18.5万元的名义,再加上“中介费”、“走账”、“手续费”“、跑腿费”、“红包费”等各种名目将剩下的26万多元绝大部分占有。如此,房产证为抵押的33万元,最终到小叶手里得只有一千多元。

第二家贷款公司9.2万元贷款一分没还,第三家公司近33万元的债务又接踵而来,至此,小叶才发现自己的欠债已经从最初的2.8万元上升到42万多元了,自己已经深深地陷入到贷款公司的套路中。

“他们天天给我打电话,催我还钱,他们还恐吓威胁我,甚至有几次被他们找到,把我拘禁好几个小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逼我还债,我确实没有钱了。”

贷款公司对小叶进行不间断的催债,恐吓威胁,甚至用非法拘禁的手段逼迫其还款,最终无力还款的小叶,被第三家贷款公司起诉到法院,因为证据在对方手里,小叶一套五十多万准备结婚用的婚房,可能要被判给了对方。

好在,小叶及时报了警,民警将三家公司主要成员全部抓获,目前法院诉讼程序已经中止案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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