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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深阅读丨红军洞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 检方督促文化委员会修缮维护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钱也2018-06-13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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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红军洞”调查取证。 由检方供图

在重庆东南部的革命老区秀山县,至今流传着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年红军黔东特委书记兼独立师政委段苏权在秀山县邑梅镇遭遇伏击,在当地居民李木富等人的救治下,最终重返红军部队。而位于秀山县雅江镇江西村车田组的“红军洞”,正是见证这段红军与老百姓鱼水情的故地,因而成了当地县级保护文物。

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在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再次走到“台前”。近日,秀山县检察院在摸排线索时,发现“红军洞”附近杂草丛生,已不能正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检方通过诉前程序向当地文化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修缮维护,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这是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我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带上无人机摸排线索

1987年,“红军洞”被秀山县政府确定为县级国有保护文物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5月4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英烈保护法,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

5月23日,秀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徐海和两位检察官助理带上无人机、便携式打印机等办案工具,出发去摸排线索。

当天,他们走访了苏维埃政权旧址、红三军司令部遗址、平马芦生华烈士墓,最后来到“红军洞”,可眼前的这一幕跟印象中的革命圣地相去甚远。三人下车之后,朝着红军洞的方向走,沿途满是落叶,有的早已腐败。道路被灌木遮挡,要想前行,只有将树木刨开。

步行10分钟左右,三人终于来到半人高的“红军洞”前,可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想要来瞻仰英烈纪念设施,哪能顺利进行。徐海介绍,这样的环境已经不能满足纪念、教育、参观的用途。根据刚颁布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保护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随后5天,秀山县检察院对该县境内其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了解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深入摸排英烈保护案件线索。其间,徐海专门到当地图书馆,去调阅“红军洞”的历史背景资料,进一步了解段苏权将军与老百姓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

5月28日,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秀山县检察院依法对秀山县文化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立案审查。

5月29日,秀山县检察院向县文化委员会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红军洞”修缮、维护,确保恢复纪念和教育基地功能。同时,检方还建议其对辖区内其他类似具有纪念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制定保护措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

收到检察建议后,秀山县文化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于6月8日作出书面回复。

据介绍,在秀山县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参与下,秀山县文化委对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且具有纪念英雄烈士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以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

同时,还对其他损毁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现场拍照,确定维修方案,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秀山县政府,进行抢救性修缮维护。

已对19处纪念设施制定维护方案

经过复查,共梳理辖区内包括红三军司令部遗址、倒马坎战斗遗址、周家坳红军烈士墓、平马芦生华烈士墓、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在内的19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并制定了相关维修保护方案。据悉,秀山县检察院将对后续工作持续跟进监督。

截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24件,立案48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74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4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秀山县检察院共计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2件,成功实现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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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洞”是英雄事迹和精神的纪念设施。由检方供图

历史回顾

“红军洞”的那一段往事

“红军洞”系近现代重要史迹的代表性建筑,检察官徐海在调阅中发现,段苏权将军和当地居民有这样一段故事:

1933年11月26日,黔东独立师攻打秀山县邑梅镇时,段将军右脚被乡丁击伤,后被秀山当地村民李木富、苏仕华救济养伤。在历经40多个日夜后,段将军身体勉强康复,并在李木富夫妇和苏仕华的帮助下扮作叫花子踏上了凶险莫测的行乞之路,后返回老家湖南茶陵。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段苏权将军一直没有停止寻找红军下落。

1937年,段苏权从因伤脱离红军的同乡谭毛苟处获知了红军所在地,重新归队。当初的藏身之地是位于秀山县雅江镇江西村车田组的一个山洞,因具有近现代重要史迹而被命名为“红军洞”。

律师观点

英雄烈士相关联 纪念设施同样受保护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律师联盟主席、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胡忠义认为,《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方式赋予人民检察院权力,对英烈进行保护。胡律师曾代理过邱少云名誉权被侵犯案件,按照当时的规定,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受到损害后,如何进行诉讼。他介绍,当时他查找了大量司法解释,终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找到相关依据,就是死者名誉受到损害时,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因而代理此案时,他们只是将邱少云作为一位逝者的名誉权进行维护,没有强调他的英雄烈士身份。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这里没有明确提出“保护”由谁来提起诉讼。只是在实体上予以保护,但程序上还不明确。

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就明确提到,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胡忠义认为,这次秀山县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大家所知道的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主要是对英雄烈士本人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的保护,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范围还不只这些,还包括一些相关联的权益保护,例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及在纪念设施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活动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可能会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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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责编邓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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