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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出现“脚踩肉丸”,看检察官如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钱也 2018-07-2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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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的一家麻辣烫外卖店门前发生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商家孩子赤脚踩在食材肉丸子上面,而商家却不闻不问,毫无异样。该事件一曝光,网友瞬间纷纷表示“作呕”。

近年来,外卖行业火热兴起,“叫外卖”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上班族习以为常的用餐方式。但外卖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却屡见不鲜,有的外卖店隐身黑作坊,环境恶劣;有的外卖甚至连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没有,竟用ps伪造证件“瞒天过海”,成了典型的黑外卖。

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永川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与当地食药监局共同建立线上管理机制,每天抽出1小时巡查外卖平台,对不合规的平台及时下线,保障食品安全。

“麻烦督促这些商家尽快上传‘两证’。”近日,在永川区检察院、食药监局以及外卖平台所在的工作群里,工作人员将“每天一小时”巡查后的结果进行公布,对于“两证”不齐的商家,各外卖平台负责人要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商家将下线处理。

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检察官的守护

今年5月底,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某外卖平台上多名商家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甚至许多商家经营证早已过期,但仍然在运营中。外卖平台对此疏于监管,未对上述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好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永川区检察院向区食药监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食药监局对全区外卖平台上商家是否有许可证进行查处,加强对外卖平台的监管,要求商家网上信息与实体一致。

6月初,永川区检察院会同区食药监局在全市率先开展打击“黑外卖”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外卖网站及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证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主体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拉网式排查2914家,下线948家

“我们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区‘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实有商家2914家,对不合规的948家立即下线,对存在隐患的289家要求停业整改。”永川区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永川区食药监局对入网餐饮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执法意见书》34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立案查处3起。

除此之外,区食药监局还对外卖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00余名平台管理人员、送餐公司代表、经验者代表进行了专业培训,普及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

“每天一小时”巡查,食品安全有了更多保障

为了保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永川区检察院与当地食药监局共同建立线上管理机制,巡查外卖平台,对不合规的平台及时下线,强化日常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永川区食药监局制作印发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备案申请表、重庆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备案凭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自查和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督检查需要。

永川区食药监局安排专人每天“网上巡查一小时”,巡查各类平台的商家是否符合规范,对不规范的商家立即在微信工作群里通报,让食物下架,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察官温馨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外卖平台或者商家都需要负责食品的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外卖产品时,一定要多个“心眼”,擦亮眼睛,看商家是否“证件齐全”,对“黑外卖”要及时致电12331举报。

通讯员 文露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责编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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