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到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 商家遭罚近2万元
市食药监近日发布执法案例,有商家因“代购”无中文标识的食品受到处罚。市食药监局提醒,看似包装精美的外国食品,如果没有中文标识,无法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6日,有市民张强(化名)投诉称,他在“北山园”淘宝店上购买的日本进口宇治抹茶粉100g“祝白”产品无中文标签,口味也跟朋友从日本带回的不同,疑似假冒日本食品。张强提供了淘宝店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物流单、北山园淘宝店“祝白”抹茶100g装产品销售截图及“祝白”抹茶100g装正面照片,但未提供产品背面图片,从他提供的资料中,无法得知所投诉产品的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执法人员多次联系张强,希望其能提供产品背面图片,确认其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张强均以无法找到产品为由不能提供。
2018年1月25日,执法人员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00号二期5楼15、16号的重庆尚轩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商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了规格为100g “祝白”抹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采购合同等。
据悉,商家为避免违约被投诉至淘宝官方,便以其员工的名义向渝欧公司购买方式,从保税区将商品先提货出来,当事人再将商品邮寄到消费者手中。这样的行为不属于代购行为,属于食品销售行为。故商家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就此,食药监部门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454.86元,罚款18500元,罚没款合计19954.86元。
就此,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外国食品时,如果没有中文标识,可能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应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此外,像张强这种举证方式并不完善,不仅不利于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也会加长自身维权的周期。因此,市民在购买食品后应保留好消费记录、票据和产品。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文翰 实习生 熊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