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长记性!客车司机前一天不按规定站点停靠被罚3000元,第二天又违法上客
前一天才因为不按站点停靠违法下客挨了罚单,结果第二天他又在高速路上违法上客……面对查处,这位司机还拿出前一天的罚单求饶,对此执法人员回应,“还好意思说才挨了罚?真是不长记性。”9月5日,高速执法部门通报了这起违法事件,严厉批评司机对安全和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8月30日15时25分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巡逻到沪渝高速公路上行方向(普乐服务区)发现一辆大客车停在加油区,有15名乘客拎着大包小包行李争先恐后上车,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取证。
客车在加油站违法上客被逮
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张某出示证件时,张某开始声称证件被扣,见执法人员态度强硬,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线路牌,却无法出示出站单。
张某拿着一张罚单向执法人员求情,“昨天上午在白石收费站下人,被你们大队逮着了,罚了3000元,今天上午才交了的。这一次就算了嘛,原谅一下。”执法人员当场回绝,“既然今天早上才交罚款,怎么不改正?客车运营关系着乘客的安全,这个原则是不能退,不能让的,违反了就要处罚”。
执法人员接过罚单,只见罚单显示该车在8月29日上午7时在沪渝高速公路下行方向1596KM处(白石收费站至永丰收费站之间)存在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行为,被依法行政处罚3000元罚款,结案时间正是30日上午。
客车前一天因不按站点停靠违法下客挨了罚单
“还好意思说才挨了罚?你上午才缴罚款,怎么下午又来违规上客呢?真是不长记性。”执法人员问道。“没办法,有乘客说是一路的,说停一下,在加油站加油的时候顺便就装了,没想到又碰到你们了,真倒霉。”王某直摇头。
王某在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内上、下乘客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给予3000元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说,王某连续两天连收两张3000元罚单,不是倒霉,而是对安全和法律没有敬畏之心。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夏祥洲 文 通讯员 毛玉升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