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再增40元……重庆医卫体系下半年有“大动作”,这些方面与你息息相关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和完善保障措施8个方面,提出重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半年重点任务。
其中,不少内容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将放开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在市办公立医院推行第三方审计。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实行财务信息公开。
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清算工作。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
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放开一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院自主定价、物价部门备案管理。积极完善11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加快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选择4家市办公立医院、每个区县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政策,推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提升基层首诊50个病种诊疗能力
完善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鼓励群众基层就医,确保县域内就诊率保持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比例保持65%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提升基层首诊50个病种的诊疗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可配备采购金额占比不超过本机构全年采购药品总金额10%的非基本药物,积极推行延伸处方和长处方。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再增加40元
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全面推行以总额预算付费为基础,以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降药价
依托重庆药品交易平台,采取“平台交易+带量采购”方式,探索带量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等多种药品采购新模式。巩固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成效。结合抗癌药降税政策的实施,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明显降低药品价格。
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失信”机构将被联合惩戒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完善公立医院设备采购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挂床”住院、骗保等问题。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三医”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医疗机构自查制度。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和完善保障措施。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重庆中医药学院筹建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市中医院、北碚区中医院和市中药研究院传承创新项目建设。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重点攻关和成果转化,布局建设一批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高中医药疑难疾病诊治能力和水平。
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推动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提档升级。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院的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推进重庆中医药学院筹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顾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