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这些属于整治重点
昨(16)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10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和当前工作部署情况。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44起、死亡690人,同比分别下降8.8%、9.2%;其中较大事故9起、死亡31人,同比分别下降10%、6.1%。
进入第四季度后,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用火用电用气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大雾、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易发。10月以来,全市接连发生多起较大事故险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此,针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和“日周月”(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力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在全市一般道路方面,交巡警部门将强化对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违规运输液化气专项整治。在公安部集中排查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的基础上,强化校园交通安全防护治理和关键安全漏洞隐患治理。将客车视频监控回传存储、车辆GPS动态监控,以及桥梁和临江临崖、长下坡路段安全隐患纳入排查治理范围。
高速公路方面,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针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重载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营运实行“零容忍”,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并将对收费站、桥梁、隧道、立交等事故易发路段,强化分析研判,向营运公司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安全隐患的有效治理。
消防领域,消防部门将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集中消除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针对重要节假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商业促销和庆典活动坚决叫停,对重要场所和重点区域派驻消防力量现场值守,为广大群众平安过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