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日,上游新闻从清廉巫山微信公众号获悉中共巫山县纪委巫山县监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 三溪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杨邦辉,乡财政所所长陈楠失职失责问题
2013年,杨邦辉在负责审核三溪乡采矿区补偿工作时,未严格把关,致使时任高垭村党支部书记陈昌权和村主任冯仲森以村民名义,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房屋纳入申报补偿范围,并领取补偿资金57573元予以私分。因陈楠未对已补偿对象和资金登记造册,2015年,陈昌权、冯仲森再次申报领取该房屋安置费及部分房屋补偿款76969.32元,杨邦辉、陈楠未认真进行审核,就签字通过,陈昌权、冯仲森将重复领取的补偿款予以私分。2018年11月28日,杨邦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1月15日,陈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培石乡培石居委主任柴承枓贪污、徇私舞弊,党支部书记易光甲、原党支部书记石超凡失职失责等问题
2009年,培石乡实施柑橘改良项目,时任居委会计柴承枓在协助政府发放柑橘嫁接工资和居社干部误工补助时,将发放后剩余资金5758元侵吞;2015年9月,柴以本居委贫困户谭某名义申请山羊养殖项目,骗取补助资金5000元,时任居委主任易光甲、支部书记石超凡明知谭某未养殖山羊,却签字验收合格;柴为一非贫困户骗取山羊养殖补助资金5000元提供帮助,时任支部书记石超凡明知该户未养殖山羊,却签字验收合格。另查明,2017年7月,易光甲到乡财政所报销相关费用时,乡财政所长龚福坤未按规定对票据严格审核,报销3975元香烟票据。2018年11月15日,柴承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易光甲、石超凡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福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县城乡建委建筑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唐堃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5月13日,骡坪镇义合村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过程中,因不具备安装资质的个人在安装塔式起重机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起重机倒塌,致1人死亡3人受伤。其间,唐堃未按职责到工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11月15日,唐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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