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校体育设施 将逐步向社会开放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日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执行和重庆市全民健身基本情况做了解释。
重庆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全国第七
“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数据,重庆市体育场地数达4万多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37㎡(2010年为0.9㎡)。”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皮晓青介绍,十二五以来,区县累计建成体育场37座、体育馆40座、游泳馆32座,新建900个社区健身点等一批全民健身设施,公益性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全覆盖。
“重庆市的全民健身组织逐步壮大。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各级体育总会31个,市级单项协会55个,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0个。”皮晓青介绍,全市有经过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达6万余人,每万人约有20名社体指导员。
同时,市民体质有较大提升。《国家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数据,重庆市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2.7%,位列全国第七,西部第一。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3.78%。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2018年,我市举办大型群众体充赛事80余(场)次。
每年4月为重庆全民健身月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针对重庆8月天气炎热这一实际情况,设立全民健身周并不符合重庆实情,于是改为在4月设立重庆的全民健身月。条例也规定,公共体育设施要在全民健身日所在周向公众免费开放。
“针对这一点,我们要抓好场馆开放惠民,进一步扩大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重庆市奥体中心主任姚宏表示,在体育场和游泳跳水馆开放的基础上,奥体中心将新建成的羽毛球馆纳入开放范围,并鼓励经营性商家参与免费低收费开放,根据群众不同时段健身需求优化开放时段,努力做到全时段全覆盖。
姚宏表示,将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等时间点,结合市奥体中心实际,着力打造“奥体夜跑”、“奥体游泳节”等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特色化公益活动品牌。
在全民健身活动方面,条例还要求市政府应当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区县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其中,市、区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少数民族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及老年人健身体育大会等体育比赛活动;应当结合本地民族、民俗、自然地理、人文特点创建山地户外运动等自主品牌赛事。
南岸区体育局局长李伟表示,南岸区将组织开展好以“重庆国际马拉松赛”为代表的大型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将跑步、健走、登山这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群体活动打造成为南岸区的特色项目,让各种规模的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终年不断。
探索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办法
条例规定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应当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学校的体育设施在全市体育设施的总量当中大体占了一半,有的部分区域占的比例还比较高。”重庆市体局局局长丁洪介绍,学校的体育设施首先是保证学校使用,这是大前提。使用学校的这些体育设施必须维护学校正常的法定教学秩序,维护大、中、小学生的安全。“在这个前提下,有条件的学校在调研的基础上,将和市教委一起按照这次条例的规定,来探索一条逐步开放场馆的办法。”
上游新闻记者 罗永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