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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锅?买婚房差点出人命,买家卖家都说对方有责任
第1眼-重庆广电2018-12-26 20:55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最近,市民杨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卖家坐地起价。因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不但房子买不了,杨先生还损失惨重。可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买卖剧情一再翻转,背后其实还有一些值得其他买房者借鉴的经验教训。

杨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4月份,他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渝北区人和的一套二手房。套内面积六十多平米,总价八十五万。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六月三十日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可卖家在产权变更之前提出,要加价10万。杨先生说,这套二手房,原本是为了儿子结婚所买。房子买不成,损失了中介费、按揭贷款手续费等好几万费用,儿子一时想不开,差点出了大事。

那么,卖家为什么在约定的时间临时变卦呢?记者联系了卖家蔡先生,对方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原来,这套房屋的产权证被银行抵押,合同约定,需要杨先生先拿出十八万元现金,解押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也正是由于杨先生没有按时支付这笔费用,卖家蔡先生才认为杨先生违约在先,不想卖房了。

对于这起二手房买卖,到底是该谁承担违约责任呢?在中介公司看来,双方都有责任。

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杨丽娟律师表示。从《房屋买卖合同》分析,买家杨先生,未在约定时间支付解押款,但合同没有就此行为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所以,卖家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如果现在卖家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买家已经支付的中介费、银行按揭贷款服务费、以及其他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不是一个小数目。所以,我们建议,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双方的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等,最好在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这样即使发生纠纷,也能为维权提供一定的依据。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郑维

原标题:真忧心 买房子一波三折翻转之后再翻转

责编邓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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