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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2万多只鸡被神秘声音活活吓死!怎么回事

三峡讯微信公众号2018-12-31 08:34

曾经一段时间,

对于万州及周边区县的市民来说,

“万县老土鸡”是不少市民餐桌上的一道美食,

因其信誉被大家公认为万州特色农产品。

然而,

近两年多来,

市民们却发现市场上没有“万县老土鸡”卖了,

经打听有人告知养殖场遭遇了施工噪音污染,

其养殖的数万只土鸡被噪音吓死了,

若不搬迁养殖场老板不敢再饲养。

不少市民对这一说法表示质疑,

不相信鸡会被噪音吓死

纯属民间谣传的小道消息。

近日,

市二中法院公布了这起环境污染侵权典型案例,

由此,

土鸡被噪音吓死的真相才终于被揭开。

“老土鸡”突然大量死亡

2009年初,家住万州的冉先生与长岭镇老土村原1、2社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流转土地建设养殖示范基地,从事土鸡产业示范养殖试验性养殖项目,并成立了公司。

2015年3月中旬,冉先生的养殖场突然发生了种蛋鸡、育雏鸡频繁死亡,信鸽丢失事件,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养殖场死亡大小鸡数量达2万多只,信鸽丢失30余只。面对这一突发的紧急情况,冉先生立即向万州区动物卫生等相关部门求援。

随后,接到紧急情况反映的万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三名兽医师、三峡职业学院教授等专业人员赶到养殖场,分别解剖了两只产蛋鸡、两只育雏鸡,并将鸡脾、肺、肝送检,检测结果认为鸡死亡前无临床发病症状,解剖也无病理变化。

专业人员结合实地调查和检测结果,认定突然出现大量鸡死亡的原因系附近工地施工放炮、空压机、挖掘机作业等出现的噪音和震动,引起鸡产生巨烈应激反应导致。随后,冉先生为了减少损失,很快将尚未死亡的种蛋鸡出售。经评估,养殖场因此次噪音污染造成鸡死亡等损失达40余万元。

两施工单位噪音污染担责

原来,在冉先生规模化的养鸡场搞得红红火火时,其附近新规划的一条道路也开始了动工建设,但谁也未曾预料到鸡会被施工噪音吓死。按照现行的相关法规,冉先生的养殖场距离新建道路较近,不能再合法养殖,只有搬迁一条路可走,无疑会造成巨大损失。

面对养殖场因噪音污染及功能丧失遭受的巨大损失,冉先生便找到附近修建道路的业主门及两施工单位,就损失赔偿等相关事宜协商解决,但多次均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冉先生只好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查明的相关部门检测报告、调查报告、专家意见等证据,均认定致害最重要原因系施工放炮、机械作业噪声、振动等污染造成养殖场的鸡应激死亡,故冉先生所属公司的养殖损失与施工放炮、机械作业震动、噪声污染有主要因果关系,该污染是被附近两单位修路的施工行为直接所致,两施工单位是直接的侵权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综合其他因素认定两施工单位承担90%的赔偿责任,其余由冉先生所属公司自行承担。

同时,法院认定由于冉先生合法修建的养殖场在先,新修建的道路在后,道路在项目规划、选址、实施建设过程中均未充分保障他人的既存利益,该项目实施已导致养殖场原有养殖功能丧失,作为业主的某公司应予赔偿,搬迁损失赔偿两施工单位没有责任。

据此,万州区法院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作出一审判决:两施工单位赔偿冉先生所属公司鸡死亡、信鸽丢失等损失37万余元;道路业主某公司赔偿养殖场搬迁损失73万余元。

宣判后, 相关责任单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二中法院,二审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环境污染侵权重证据

承办此案的法官称,由于环境侵权具有侵权方式的多样性与隐蔽性、侵权过程的复杂性、侵害后果的长期性特点,使得被侵权人尤其是个人难以举证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平衡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从而更好的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受污染者只需证明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的存在,而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法官以此案为例解释,两家道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大型设备及运输车辆昼夜施工产生了大量噪音、震动及粉尘,势必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根据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认定,冉先生所属公司养殖的鸡死亡、减产及信鸽丢失与其施工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两家施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新的道路修建,改变了当地养殖环境,导致冉先生所属公司的养殖场丧失合法养殖功能,不适宜继续经营养殖。作为道路业主的某公司应予承担赔偿责任。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向存丹

原标题:万州2万多只鸡被神秘声音活活吓死!怎么回事

责编邓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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