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跨年夜街头遇强撩 你们这样拍抖音良心不会痛吗?
徐先生希望女孩看到报道后,能主动删除视频
都市热报消息,“好好的跨年夜,被一个陌生女的给搅和了,真的好生气。”2018年12月31日晚,江彤和男友遇到一件囧事:一个陌生女孩突然把他们拦下,并主动对江彤男友开撩。这让江彤气愤不已,而更让她生气的是,拦路女孩还安排了同伴在暗处偷偷拍摄,以录制恶搞视频。
突遇一女孩 开撩她男友
昨日中午1点,记者在渝北财富中心见到了江彤,她今年25岁,在附近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她的男友徐先生与她同龄,在我市某高校读研究生。
江彤说,跨年夜当晚7点过,她和徐先生在嘉州新光天地外的广场上散步,突然蹿出了一位20岁出头的女孩,身高约1.6米,身着橘黄色的短裤和羽绒服,头戴红色的毛线帽子,“新年快乐呀,小哥哥。”女孩用普通话直接冲徐先生打招呼。
江彤说,当时自己有点懵圈,还以为是徐先生的校友,但她看到男友也是同样茫然的表情。女孩继续说:“小哥哥,我想加你的微信。”女孩还把自己手机的微信二维码打开,示意徐先生扫一扫加好友。
“我和我男朋友手牵着手,她就这样当着我的面撩他,我当时那个气呀。”
同伴在远处 悄悄地拍摄
徐先生当即转头告诉江彤,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女孩,江彤立马站上前来,呵斥这位女孩道:“妹儿,这是我男朋友,你要撩还是去找别个撒。”
“姐姐,我就是想要这个小哥哥一个微信,又没有别的意思。”红帽子女孩脸上挂着笑容,用普通话如是回复道。
江彤说,她当时有些气急败坏,大喊:“你给我走远点!”红帽子女孩却伸出手朝远方比了一个胜利的姿势,随即她回身转用重庆话说:“你们莫误会,我就是拍个抖音视频而已,我朋友在那边拍。”话音一落,不等江彤二人反应,女孩便跑向远处,与另一位身高相仿的女孩一同消失在人群中。
这样被戏弄 对此很生气
“这样挑战别人的底线,拍摄恶趣味视频,实在是太可恶了。”江彤说,这一场短短几分钟的戏弄,却让她气得不轻,赶去参加朋友组织的跨年聚会,都提不起兴致。
江彤说,一向好脾气的徐先生也对此特别生气。昨日,徐先生告诉记者,他这几天专门翻看了抖音平台,想找到视频拍摄者,要求对方道歉并反思这一行为,但是一直未能找到该视频,“希望那位女孩看到报道后,可以主动删除视频,并且停止这种幼稚的行为。”徐先生说。
讨论
让人讨厌的恶搞视频梗
随着网络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不少类似的恶搞视频也备受一些网友的追捧。昨日,记者采访了多位重庆市民,他们讲诉了曾经自己被动参与恶搞视频拍摄的经历。
周飞译(29岁 男 通讯公司):有次我去石桥铺那边吃江湖菜,隔壁桌的突然拿了两串烤青椒,在我们桌来换排骨,我们不同意,他们说这是拍抖音视频,让我们配合一下,最后我们换给他们了,换来的青椒被我们直接丢了。
叶沁(23岁 女 大二学生):有段时间我们学校经常有人玩这样的视频梗,比如突然上前拍前面一个人的肩膀,然后说“打扰了”,真的很烦。
余洪(28岁 男 银行职员):有次我在三峡广场,突然被3个学生模样的人拦住,边举着手机拍摄,边评论我的穿着打扮,我当时又气又囧,尴尬地溜了,不想和学生娃儿计较。
解决
可要求拍摄者删除视频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的潘兴旺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及《民法总则》均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随意使用公民的肖像。
潘律师说,拍摄者为了达到娱乐的目的,随意将他人的生活拍成恶搞视频,有的还将其发布在公共平台,这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如果在拍摄现场,被拍摄者可以要求拍摄者删除与其有关的视频,如拍摄者不配合,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责令其删除。如果拍摄者将视频发布于公共平台,可与平台的客服和管理人员联系,要求删除该视频内容,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拍摄者删除视频、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都市热报-厢遇首席记者 王薇 受访者图
原标题:情侣被女孩拦下戏弄 她称是为拍抖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