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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申请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申报
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刘翰书2019-05-18 08:52
降低制造业生产成本,重庆企业再迎利好。5月1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该委对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申报进行了相应调整,6月1日起,拟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
据了解,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主体包括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三方。
其中,对电力用户的要求,主要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全市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均不受电量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对发电企业而言,应是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火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发电企业。所有统调水电企业均应参加。鼓励统调新能源发电企业参加。
售电公司则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次重庆市经信委对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作出的相应调整,主要体现在从今年6月1日起,计划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月进行申报。且今年下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将继续采用价差传导方式执行,供电公司应根据目录电度电价、输配电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分别折算成对应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结算电价。
据悉,此前规定是按季度申报,这样调整后将更为灵活,方便企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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