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重庆首次通过地方法规性决定让广阳岛的规划管理更具刚性约束。《决定》以加强规划管理为主线,按照规划范围、规划原则、规划类型、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政府职责、人大监督、责任追究的制度逻辑,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广阳岛片区范围划为以广阳岛为中心,东至南岸区界及江北区鱼嘴镇界,南至东西大道和南涪路,西至南岸区南山街道界、南山街道大坪村界以及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铁山社区界,北至沪渝高速公路,面积约一百六十八平方公里。
核心区生态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决定》建立起了广阳岛片区规划体系和三级管控制度,明确了广阳岛片区规划范围,并按照规划管控强度将片区全域分为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和协调管控区。
其中,核心管控区为广阳岛,面积约十平方公里。
广阳岛位于重庆主城区东部铜锣山和明月山之间,是长江上游陆域面积最大的江心岛,是重庆水域中不可多得的生态岛屿。
这里被定位为“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将建设成为“两点”的承载地、“两地”的展示地、“两高”的重要体验地。
对三级管控区,《决定》有详细的规定。
比如,核心管控区的建设应当符合五项要求:
(一)植物种植区域和滩涂、水体等生态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二)建(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三)建筑总规模不超过二十万平方米;
(四)标志性景观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七十米,靠山建筑高度不超过相邻山体地坪标高,其他建筑高度不超过十五米;
(五)一切建设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重点区滨水头排建筑限高20米协调区亮出天际线
重点管控区为核心管控区以外,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开迎路,西至规划快速路六纵线、兰草溪,北至福宏大道的区域,面积约四十一平方公里。
《决定》明确重点管控区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新规划的建设项目的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5。鼓励建设低层建筑,以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二十四米;滨水头排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二米。确需超过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协调管控区为除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一百一十七平方公里。
《决定》严格控制协调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高度,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轮廓线。规划六纵线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的区域,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八米;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范围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十二米;其他片区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米。确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厂房、仓库、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最大建筑高度,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后确定。
核心管控区内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
另外,《决定》要求建立生态保护负面清单,核心管控区内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禁止破坏广阳岛整体景观的活动。协调管控区禁止有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活动。
此外,广阳岛片区涉及到的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三峡库区消落区和铜锣山、明月山管制区等各类保护地,依法严格管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广阳岛片区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编制生态保护负面清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决定》还要求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广阳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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