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交巡警公众号消息,
日常生活中,一提到大货车
给人的印象就是“危险”
大货车经常被称为“马路杀手”
不仅仅是因为体积大
还因为它存在
“汽车视野盲点+内轮差”
分分钟就有可能致命!
11月22日11时33分许
冯某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渝中区南区路时,与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导致吴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并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
因冯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盲区较多
未发现与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擦挂
事故发生后未停留驾车离开
民警通过痕迹和视频,判定当事人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经判定,当事人冯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提醒
货车在道路行驶时,因盲区较多,一定要细心观察,尤其是倒车、路口转弯和通过红绿灯时,确认无危险,再行驶。
原标题:危险!!!又见货车盲区观察不足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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