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吃感冒药追尾致三车连撞 交警:扣两分罚200
12-15 19:46:4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市民孙某最近郁闷惨了:他患严重感冒,在吃了一颗感冒药后,就急匆匆地驾车出门上班。不料,中途特别犯困,边开车边打瞌睡,车子失控,造成三车追尾,自己手臂刮伤,还要承担2万多元赔偿。

1111_副本.jpg

12月8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金兴大道张家溪大桥上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长安出行”共享汽车追尾一辆奥迪轿车,奥迪车又追尾一辆灰色越野车。损失最严重的是中间的奥迪轿车,其引擎盖被撞翘起,水箱破裂,车尾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弹出,零部件散落一地。而肇事的长安出行车驾驶员右小手臂被擦伤流血。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对受伤驾驶员伤口进行治疗。

经检测,民警排除了三位驾驶员酒驾、毒驾的违法行为。

1112_副本.jpg

经查,驾驶共享汽车的驾驶员孙某,某银行职员,这两天,孙某严重感冒,一直在输液吃药。当天早上,孙某急匆匆地吃了一片感冒药后,就在家附近租了一辆共享汽车去上班。他驾车行驶10余分钟后,就觉得头部昏沉,哈欠连天。他知道是感冒药片里的扑尔敏起作用了。他本想在安全地带停车休息一下。可看到上班考勤时间快到了,还是咬牙继续驾车赶路。

当驾车行驶到金兴大道张家溪大桥上时,孙某越来越困,竟然闭眼睡着了,任由车子继续往前。突然“哐当”一声,孙某的轿车追尾前面的奥迪车,奥迪车受到巨大的冲击力,又追尾其前方的一辆灰色越野车。

此次事故是孙某开车打瞌睡造成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三车共2万余元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药驾的危害是隐匿的“交通杀手”,驾驶员在服用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如在驾驶中出现身体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应选择安全的区域停车休息。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