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某最近郁闷惨了:他患严重感冒,在吃了一颗感冒药后,就急匆匆地驾车出门上班。不料,中途特别犯困,边开车边打瞌睡,车子失控,造成三车追尾,自己手臂刮伤,还要承担2万多元赔偿。
12月8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金兴大道张家溪大桥上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
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长安出行”共享汽车追尾一辆奥迪轿车,奥迪车又追尾一辆灰色越野车。损失最严重的是中间的奥迪轿车,其引擎盖被撞翘起,水箱破裂,车尾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弹出,零部件散落一地。而肇事的长安出行车驾驶员右小手臂被擦伤流血。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对受伤驾驶员伤口进行治疗。
经检测,民警排除了三位驾驶员酒驾、毒驾的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共享汽车的驾驶员孙某,某银行职员,这两天,孙某严重感冒,一直在输液吃药。当天早上,孙某急匆匆地吃了一片感冒药后,就在家附近租了一辆共享汽车去上班。他驾车行驶10余分钟后,就觉得头部昏沉,哈欠连天。他知道是感冒药片里的扑尔敏起作用了。他本想在安全地带停车休息一下。可看到上班考勤时间快到了,还是咬牙继续驾车赶路。
当驾车行驶到金兴大道张家溪大桥上时,孙某越来越困,竟然闭眼睡着了,任由车子继续往前。突然“哐当”一声,孙某的轿车追尾前面的奥迪车,奥迪车受到巨大的冲击力,又追尾其前方的一辆灰色越野车。
此次事故是孙某开车打瞌睡造成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三车共2万余元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药驾的危害是隐匿的“交通杀手”,驾驶员在服用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如在驾驶中出现身体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应选择安全的区域停车休息。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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