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现在,市场上打着旗号卖土鸡的商家不少,可是如果随意使用别人家的商标标识,就有可能构成侵权。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最近公布了一起案件,就是因为经销商擅自使用“秀山土鸡”品牌进超市销售,最后摊上了法律责任。
今年1月,秀山家禽养殖专业经济协会发现,市内某超市在销售鸡类产品,但是包装上突出使用“秀山土鸡”字样的商品,却不是自己提供的。当地食药监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到现场查获了鲜鸡肉产品以及“秀山土鸡”商标标签6000余件。
经查,秀山家禽养殖专业经济协会与这个经销商原本有合作关系,但对方却私下偷偷印制了“秀山土鸡”的商标,销售其他品种的鸡肉产品,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受理案件审查后认为,经销商的行为已经涉嫌商标侵权。
据了解,“秀山土鸡”图文组合商标,是秀山家禽养殖专业经济协会申请注册的,在2017年还被认定为重庆市的著名商标。其负责人表示,秀山土鸡的品种起源于当地,在重量、肉质、口感上有独特之处,是多年培育的知名商标品牌,即使是当地养殖的土鸡,也需要获得协会的认证,才能在市场上使用这个品牌,以保护“秀山土鸡”这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
法官表示,地理标志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其核心是“地名+品名”,可以合理、充分地保护地方特色产品,这个案件的审理对市内其他区县的农业产品发展也具有借鉴意义,建议各区县的协会或者农户抱团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旦发现仿冒行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原标题:鸡和鸡的“官司”:此鸡号称彼鸡 结果摊上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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