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黄某某与江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于2018年7月立案执行
案件标的450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不久
被执行人江某某经传唤到庭,当庭现金履行8000元,剩余案款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了每月支付2000元的和解协议,后江某某并未按协议规定履行案款。
时间过去几个月,接申请人举报执行干警从宾馆将江某某拘传回南川法院,拘传到庭后江某某当庭履行20000元,双方再次达成约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后江某某“故技重施”,仍不按规定履行剩余案款。
直至12月21日,被执行人江某某第三次与执行干警“会面”,恰逢亲朋好友齐聚家中吃牛肉,聚会的日子遇到执行干警上门,江某某仍试图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逃避执行,鉴于江某某家中有客,执行干警没有将其拘传回法院,而是对其进行耐心释法,劝导其主动履行案款,经劝导,江某某终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
法治社会
没有可以赖掉的债务
既然赖不掉
为何不主动还钱
钱还了
肉吃得安心
年过得开心
不香吗?
原标题:“老赖”杀牛摆宴却遇执行干警上门,这钱还还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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