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数据显示,重庆市1-10月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82.9亿元,惠及自然人709.8万人次,人均减税1167.5元,个税改革减税额占新增减税总额的26.38%。
与以前单纯上调起征点不同,本轮个税改革是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专项附加扣除三重联动,在减轻老百姓税收负担的同时,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首先是起征点提高,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调到每月5000元。税率结构方面,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级距指累进税率按课税对象数量划分等级的起点和止点的区间),缩小了25%税率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则保持不变。
另外一项是体现个人所得税量能负担原则,考虑纳税人负担的差异性,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按一定标准予以扣除。
“低收入人群是最大的受益群体。”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个税减税红包不仅“厚重”,而且“精准”,重庆月收入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上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改革,增加了居民收入、增重了百姓“钱包”,架好了消费新支点、撬动消费新增长。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高于GDP增速3.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6%,高于全国水平0.4个百分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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