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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重庆中小学1月18日起放寒假 严禁各类补课行为
01-03 11:17:5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寒假就要来啦!

今(3)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从2020年1月18日(腊月二十四)起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9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2月10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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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作业要适量

市教委要求,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幼儿园在寒假期间,可根据家长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

寒假期间,市教委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严禁各类补课行为

市教委强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严禁各中小学在寒假期间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高三年级如有特别需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同时,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开展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机构名义举行招生考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及设施设备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招生考试。

此外,还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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