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等“老大难”问题,打通“生命通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1月4日,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辖区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的重点地段开展了执法整治。
此次联合执法,将辖区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严重的北碚区天生街道劳动村、北温泉街道云轩路作为集中整治的首轮对象。联合执法中,对违法停放道路两旁的车辆,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执法人员逐一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开出罚单。对堵塞、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与城管执法大队、社区、物业进行了劝告锁车处理。此外,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还安排各消防救援站组织人、车对各自辖区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建立整治台账资料。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出罚单150余张,劝告锁车处理50余辆,下一步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还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听劝告、无视法规的对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并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凡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有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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