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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出现网络谣言哪些算犯法?看三大高校来说法
02-13 11:51:44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消息,朋友圈里谣言多,造谣者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哪些算网络谣言?近日,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共同开辟《同心战“疫” 三校说“法”》栏目,三所高校的法学学者对真实案例进行法理分析,旨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据了解,该栏目案例将涉及复工后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疫情防控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疫情防控中的公共安全保护等。

法律上如何认定网络“谣言“?

近日,有人在朋友圈称自己口罩被征用,天津海关辟谣:网上流传的“私人邮寄口罩被海关征用”之类的表述,是不负责任、不明真相的谣言,海关没有理由也绝对不会“征用”个人防疫物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龚暄杰博士表示,法律并没有对网络“谣言”作出准确的定义或给出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谣言”区别于社会生活中所说“谣言”,网络时代的“谣言”主要表现为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虚假信息。综合法律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上的网络“谣言”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表现为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二是实施了编造、传播或者放任传播虚假信息的具体行为;三是达到了一定的传播范围,信息进入公共领域造成了信息上的混乱,司法上一般通过点击数、转发次数和受众人群等来进行定量确定;四是具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法律后果;五是导致了他人利益、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等法益的重大损失。

他谈到,对于目前的疫情信息,公众具有强烈的信息需求,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虚假信息的产生与传播。对此,一方面是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科学素养,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信谣,不传谣;另外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用公开、科学、真实的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而对于故意制造混淆信息、扰乱公众秩序的网络“谣言”行为,则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及时、坚决地打击。

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龚暄杰谈到,针对网络上散布谣言者《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龚暄杰说,网络时代的信息真假难辨,但法律并不规制所有的网络虚假信息,也并非所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都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网络“谣言”,只有虚假信息干扰到了真实信息的传播,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才需要动用法律进行干预。

华龙网记者 秦思思

原标题:疫情期间出现网络谣言哪些算犯法?看三大高校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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