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的就是真凭实据。然而,有人为了赢的官司,竟然伪造证据。近日,巫溪法院就对三名伪造证据者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被拘留,两人被罚款。
涉及的案件是一例民间借贷纠纷。事情发生在巫溪法院下堡法庭,被告王某一与被告有同居关系的胡某,以及王某一的代理人王某二(女儿),三人为了能打赢官司,伪造了对案件具有重要影响的两份证据材料,并提交给了法庭。
在法庭上,被告王某一和代理人言之凿凿地称,提交的证据是真实的,绝无虚假。
然而,让原告方实在想不通的是,一直不在家的人,不可能在证据上签字,便提出被告所提交的证据系伪造,请求法庭严肃查处。
随后,法庭先是通过当地村社了解了大概情况,又驱车前往实地核实,“假孙悟空”终于现形了:经查实,被告方提交的两份证据中的许多签字人员均不在家,系旁人甚至未成年子女、案外人胡某代签、按手印,更有甚者,以“你想不想要半亩地,要就签字”来欺骗签字人签字。
后来,法庭陆续找到王某一、胡某以及王某二分别询问情况,三人先是坚称上面都系本人签字,不是代签的,绝无虚假。后来,当证据摆在面前时,他们又矢口否认,相互推诿。
法庭考虑到三人系普通百姓,难免对具体法律规定不太熟悉,一直苦口婆心地告知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希望三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勇于承认。
“该拘留就拘留嘛,该罚款就罚款嘛……”三人不但无悔改,还气焰嚣张。
今年8月18日,巫溪县人民法院以三人共同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情节严重,作出决定,依法对三人进行处罚,其中对案外人胡某处以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对被告王某一、代理人王某二单处罚款不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唐予馨 通讯员 谌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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