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猫腻大起底
花几个小时仔细算出来的装修“基础预算”为40万元,交完定金签完协议立刻就变成了48万元,等做完设计图又涨到了58万元,市民骆先生心里一惊,这还不包括材料费,要做完还不得两百万元?于是骆先生最近和装修公司陷入扯皮。省市消协表示,低价诱惑市民,是装修公司常见的手法。
交完定金 报价层层加码
家住黄埔区的骆先生打算给别墅装修,找到了珠江新城的一家号称专注于做高端客户的坤某装修公司。
设计师到现场量好房子的尺寸和骆先生沟通了整体设想之后,报价是40万元左右,并且告知可能还会有三到五万元的上浮,合作方式为半包,即除了水泥沙、水管、电线之外,其它主材如地板装、油漆等由骆先生负责。
“我们当时连很小的细节都考虑到了,我也知道装修一般施工之后这里变一下那里改一下价格会增加,我当时就估计大概付给装修公司50万元,加上我自己买材料70万元,总共120万元就能搞掂了。”骆先生说,当天交了3万元钱定金,并且根据公司的建议参加了预存2万抵7万元的优惠活动,一共交了5万元钱。
回到家之后觉得对方报价太乱,当天晚上就给装修公司打电话,要求报价单的格式由以工程类别报价的方式调整为以房间为单位的格式来报,结果三天之后,报价的格式调整过来了,预算价变成了48万元。
骆先生让装修公司解释8万元钱的事情,对方表示有些面积和工程算少了,而且未来还可能上浮3万到5万元。
骆先生说,当时就觉得这家公司没有诚信,但因为考虑到已经交了5万元了,装修公司也劝他,等设计图出来之后再商量。
设计图出来之后,装修价格变成了58万元。“什么都还没有干总价就涨了将近50%了。这要搞完我估计没有80万元都下不了。我觉得我没有办法和他们继续合作下去了。”
骆先生表示,对方曾经提出将这个总价降到52万元,但他担心自己的别墅会被偷工减料搞成豆腐渣工程,因此他打算和对方解除合同。
此时,装修公司表示,设计价值约十万元,之前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设计费35600元,是在施工交给他们做的前提下的价格,所以,骆先生还得补装修公司5万元钱。最终,装修公司提出,交完的3万元定金和预存的2万元就作为设计费不予退还。
坤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懂行情的人都知道,一座356平方米的别墅,到正规的公司装修都得五六十万元,之前报价40万元,是还没有设计之前的基础预估价,随着客户需求的改变,肯定会有增加。
对此,骆先生表示,如果是自己增加了需求当然没争议,可是在什么都没有变的情况下就从40万元涨到了48万元,这不合理。目前,双方还在扯皮。
巧立名目 不给钱就不走
市民吴女士一家在天河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为了节省花费,决定自购建筑材料,直接找工人进行装修。
通过小区门口的装修广告,吴女士很快与工头刘先生取得了联系。双方签订了由工头提供范本的《装修合同》,共600余字,列举了各项工程的验收标准,却未包含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有关的条款。另附一份与合同共用的《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开列了共19个施工项目的单价,吴女士按照不久前的装修经验,对照这份价格表,估计这套70多平米的房子装修下来只需要三四万元就可以了。
今年年初,在验收结账当晚,吴女士的丈夫踏进装修一新的房屋,面对的却是五六名气势汹汹的男子和一张总价为8.9万元的账单。
原来,施工队在报价预算表中明列的项目之外,还有若干细项没有在之前的报价单中。例如,仅打拆这一步骤,就无端多出了“拆灶台600元、拆吊柜300元、拆中央空调800元、拆厨房洗手间天花300元、拆原沐浴推拉门200元”等项目。
而且还有很多项目对方表示做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要给钱。吴女士表示,对方增加的不在之前的列表中的很多费用,事前从来没有和她沟通过,她对此表示不满,工头和那些男子就凶她,还赖在家里不肯走。最终双方争执到夜里12点,最终以7万元的价格付款了事。
当意识到被工头“挖了坑”,此时吴女士才发现,她所掌握的,只有对方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而已。
提醒
遇纠纷留证据 打12345投诉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如遇装修纠纷,消费者首先可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也可致电12345热线投诉。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装修过程中,有的装修公司没有跟业主商量就私自决定柜子的设计、门的样式,并自行安装。如果私下协商时装修公司不愿整改,消费者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装修完成后六个月内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拨打广州市12345热线投诉,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后,市消委会建议大家养成妥善保存证据的习惯。
消委会曝光装修四大陷阱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息表示,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到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738件,同比增长近两倍。7月份省消委会受理房屋装修类投诉占该月投诉量14.8%,上升明显。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有关家居装修投诉,主要集中在购买家装商品、房屋装修设计、房屋装修合同、订做家具等四个方面。具体表现为:
A 货不对版,以次充好。
B 夸大宣传,名不副实。
C 先低价诱惑,再增加项目。装修合同中涉及的各项费用一般由装修公司的工程人员来做预算。有些公司利用消费者对装修行业缺乏了解这一点,通过设置隐蔽的收费项目制订“低廉”的工程预算表,以便诱惑消费者先把协议签了。待动工后,再巧立名目,游说消费者增加项目,有时候甚至是重复收费,导致实际结算额远远超出预算。即使装修超期,施工方也往往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不是归咎于资金不到位,就是归咎于消费者增加了施工项目。
D 玩文字游戏,模糊合同用语。在订立装修设计合同时,有些经营者为获取更多利益,故意模糊合同用语,让消费者曲解合同内容,掉入文字陷阱。例如:“房屋设计”和“房间设计”仅一字之差,发生的费用却截然不同。有些销售人员故意把“房间设计”说成“房屋设计”,消费者误以为是对整套房屋进行设计,等发生争议时再回看协议条款,才发现所谓房屋设计费其实是指单个房间的设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