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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合同埋“雷”需要监管排除
源北京晨报2018-11-12 12:17
报载,签合同当日须支付全部工程款总额的50%;隐蔽工程验收逾时不候,视为已验收;减项超过一千元,需支付该项目预算金额3%的减项费……这些家装合同中的条款,你在签字前仔细看过吗?记者调查发现,让消费者签下埋着“雷”的合同,已成为不诚信家装企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手段之一。
消费者与家装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装修合同存在隐患”被列入其中。
的确,在目前装修市场难言规范的情形之下,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屡屡被卷入装修合同的陷阱,踩中装修公司埋下的“雷”,究其原因,一句话,消费者可以利用的武器不多。
武器之一就是应该有一份消费者能够看得懂的规范合同,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而标准化合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同时为解决纠纷提供重要依据;其次,对于消费者和家装公司而言,应该有第三方的监理公司全程介入,帮助非专业的消费者来把控从合同起草到装修进程,直至装修效果、合同完成度的全过程,而不能按照有些装修合同中说的,由装修公司自己验收、自己解释,这样的“验收”难以让人信服;第三,在任何一个领域,消费者和提供服务者发生纠纷,都是避免不了的事情,即使我们有了统一的装修合同文本,有了第三方监理公司的介入,仍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争议频仍的家装行业的管理规范,对通过有猫腻的合同欺诈消费者的家装企业,要坚决驱离,净化市场,这才是消费者最值得依赖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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