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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读《论语》丨为政第二篇之七
大渡口发布微信公号2018-06-15 20:48

《论语》

为政第二07

【原文】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参考译文】

  有人问孔子:“你为什么不从政呢?”孔子说:“《尚书》上说:‘孝啊,最重要的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把这种风气推行到政治中。’这就是参与政治了啊,还要怎样算是从政呢?”

【释词】

或:有的人。

奚不:何不。奚,何。

为政:从政。包咸曰: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

书:指《尚书》。

惟孝:尽于孝道。

友:《尔雅》云:善事兄弟为“友”。此两句出于古文《尚书·君陈》。君陈,周公之子,伯禽之弟。

施:行,施行、推行。

是亦为政:是,这。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才能尽到孝悌之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雍熙和睦,做到“齐家”,这本身就是为政。

奚其为:如何是。

【先贤精义】

包咸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

《论语注疏》曰:行于此二者,即有为政之道也。

李炳南曰:孔子答意,虽然不在官位,只要在家施行孝友,亦是为政。孝友是为政之本,除此之外,何事算是为政,故云:“奚其为为政。”

《论语正义》曰:为政之道,不外明伦。故但能明孝弟之义,即有政道,与居位为政无异。

孔安国曰: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己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

范宁曰:夫所谓政者,以孝友为政耳。行孝友则是为政,复何者为政乎?引《周书》所以明政也。或人贵官位,而不存孝道,故孔子言如此也。

朱子曰:《书》言君陈能孝于亲,友于兄弟,又能推广此心,以为一家之政。孔子引之,言如此,则是亦为政矣,何必居位乃为为政乎?

郑汝谐曰:孝友笃于家,则其施于有政,亦是心而已。然则虽不为政,而在家庭之间躬行孝友之行,为政之道固在是矣,何待夫为政哉?

《论语正义》曰:弟子记此章,在哀公、季康子问孔子两章之后,当亦以时相次。夫子定五经以张治本,而首重孝友。孝友者,齐家之要,政之所莫先焉者也。有子言孝弟为为仁之本,其为人也孝弟,不好犯上,必不好作乱。故孝弟之道明,而天下后世之乱臣贼子,胥受治矣。夫子表章(彰)五经,又述其义为《孝经》。《孝经》者,夫子所已施之教也,故曰“行在《孝经》”。

《白虎通》曰:孔子所以定五经何?孔子居周末世,王道陵迟,礼义废坏,强凌弱,众暴寡,天子不敢诛,方伯不敢问。闵道德之不行,故周流翼行其道。自卫反鲁,知道之不行,故定五经以行其道。故孔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也。

包慎言曰:五经有五常之道,教人使成其德行。

《后汉书》李注曰:隐遁好道,在家孝弟,亦从政之义也。

钱穆曰:孔子论政,常以政治为人道中一端,故处家亦可谓有家政。孔门虽重政治,然更重人道。苟失为人之道,又何为政可言?

蕅益大师曰:此便是“为政以德”。

【原文】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参考译文】

孔子说:“人如果没有信用,真不知道他能做什么。就像大车上没有车辕与车衡相衔接的部分,小车上没有车辕与车横木衔接的销钉,那它怎么能行进呢?”

【释词】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大车,平地载货之车。小车,驷马车,谓田车、兵车、乘车。輗、軏,贯穿辕与衡交接处之键。

李炳南曰:大小车皆有辕,以为牛、马引车之用。辕端接一横木,此横木在大车名为鬲,在小车名为衡。辕端与横木相接处,各凿圆孔相对,以金属物贯穿之,使辕端与横木能活动自如。此金属贯穿物,大车称为輗,小车称为軏,是大小车行动之关键。

 【先贤精义】

孔安国曰:言人而无信,其馀终无可。

戴震曰:大车鬲以驾牛,小车衡以驾马,其关键则名輗軏。辕所以引车,必施輗軏而后行。信之在人,亦交接相持之关键,故以輗軏喻信。

《论语义疏》曰:车待輗軏而行,犹人须信以立也。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信不可无也。大车无輗则不能驾牛,小车无軏则不能驾马,其车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无信,亦不可行也。

朱子曰:车无此二者,则不可以行,人而无信,亦犹是也。

张栻曰:车无輗軏,则无以行。人而无信,则亦不可行也。信者,以实之谓。言以实,则其言为有据;行以实,则其行为可常。不然,则无所凭依,妄而已矣。此与“虽州里行乎哉”之“行”同意。夫学者,信以为本,则德可进,业可广,若不务信其言行,而徒慕高远,终不可行而已矣。

郑汝谐曰:信,存于吾心,至隐微也,而交于天下者在是。信,非惟信其言也,有一不诚于吾心,则非信矣。

苏辙曰:人与物为二,君子欲交于物,非信无自入。譬如车,轮舆既具,牛马既设,而判然二物也。夫将何以行之?惟为之輗軏以交之,而后轮舆得藉于牛马也。

钱穆曰:正如人类社会,有法律契约,有道德礼俗,所以为指导与约束者纵甚备,然使相互间无信心,则人事仍将无法推进。信者,贯通于心与心之间,既将双方之心紧密联系,而又使有活动之余地,正如车之有輗軏。

康有为曰:若人无信,则一步不能行也。孔子之为道,不尚高远,专为可行。以道者为人之道,非鬼神之道,则亦当为人所同行者也。故道,无论若何,人人可同行,则为大道;人人不可行,则为非道。所以尚信者,非不知变诈权术可私得大益也,然为一人之私利,则为众人之大害,不可互行也。且变诈权术,终必自困于行,不可互行者,既非公理,圣人所不言也。

《论语正义》曰:人有五常,仁义礼智,皆须信以成之。若人而无信,其余四德,终无可行。

《吕氏春秋》曰: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

《四书反身录》曰:千虚不博一实,言一有不实,后虽有诚实之言,亦无人信矣。

【原文】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参考译文】

子张问到:“十世以后的礼制可以预知吗?”孔子说:“商朝因沿袭夏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朝因沿袭商朝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如果有继周而起的朝代,就算百世之后也是可以预知的啊。”

【释词】

十世可知也:世,本指三十年为一世,此处指王朝易姓受命为一世。,知道,此处指预知、前知。《论语集解》曰: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陆氏云,一作“乎”。

殷:商朝。

因:因袭、沿革,因革。

礼:礼制。

损益:损,减少。益,增加。钱穆:孔子告以参考已往,孰因孰革,孰可常而孰当变,通观历史,即可预测将来。孔子曰:“好古敏以求之”,《论语》所陈,多属古今通义,所谓百世可知。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

张栻曰:三王之礼,各因前世而损益之。其所因者,五典五礼之大纲也;其损益者,见于节目文质之随时也。以殷周已验之迹而推之,则夫百王继承损益之常道,盖不可得而易此矣。后有作者,欲法先王之善治,则先立大纲;而所谓损益者,随时以制其宜焉,则亦何远之有?谓之百世可知者,不亦信乎?

胡氏曰:子张之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于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若乃制度文为,或太过则当损,或不足则当益,益之损之,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义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顾炎武曰:《记》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自春秋之并为七国,七国之并为秦,而大变先王之礼。然其所以辨上下,别亲疏,决嫌疑,定是非,则固未尝有异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李炳南曰:典章礼制,代有变更。孔子先徵以三代之沿革,后答以未来。……其或继周而有天下者,亦必依于周礼而损益之。如是虽百世亦可知也。礼有需损益者,有不能损益者。需损益者,礼之枝末也,即其形式也;不能损益者,礼之根本也,即五伦十义也

朱子曰: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则自今以往,或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岂但十世而已乎!圣人所以知来者盖如此,非若后世谶(chèn)纬术数之学也。(见附录)

蕅益大师曰:礼之纲要,决定不可损益。所损益者,因时制宜,随机设教之事耳。若知克己复礼为仁,则知实智;若知随时损益之致,则知权智。既知权实二智,则知来之道,不外此矣。言近指远,善哉善哉。

江谦曰:礼,有理有事。不可损益者,理也;所可损益者,事也。故虽百世可知也。

《四书训义》曰:三纲之相统也,五常之相安也,人之所以为人也,所必因也。

《读四书大全说》曰:古帝王治天下之大经大法统谓之礼,故“六官”谓之《周礼》。三纲五常是礼之本原,忠质文之异尚,即此三纲五常见诸行事者。……夫三纲五常,礼之体也;忠质文者,礼之用也。所损益者固在用,而用即体之用,要不可分。

钱穆曰:此章孔子历陈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礼”字。礼,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会风俗,人心之内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现于外表,而又为当时大群体所共尊共守者。……孔子论学极重礼,人类社会亦时时必有礼,此乃历史之常。但礼必随时代而变,此乃礼之时;而变之中仍存有不变者,此乃礼之意。

《礼记·祭法》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余不变也。

徐英曰:变者,政之迹也;不变者,政之本也。因本以推迹,而其变者可以知矣,此《书》教之精义也。《书》以道事,《春秋》以道名分。名分者,政之本也;因革损益者,政之迹也。夏殷因革,质文代变,而不可变者,王霸之辨,夷夏之防,君子小人义利之分,圣凡仁暴人禽之别,皆圣人所以重名分者也

【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参考译文】

孔子说:“不该自己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这是谄媚。看见应该挺身而出的事却不去做,这是怯懦。”

【释词】

非其鬼:“人神曰鬼”,非其鬼指不当祭的鬼。鬼,此处可泛指鬼神,也可专指祖考。《礼记·祭义》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尔雅》曰:鬼之为言归也。

谄:谄媚。祭祀自己的祖先,是人应当做之事,这是为了崇德报恩;不是自己的祖先而去祭祀,这是谄媚求福,谄媚则非人道。(不当为而为)

见义不为:义者人所应当做,见而不去做,这是无勇。(当为而不为)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

郑康成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

孔安国曰: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朱子曰: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知而不为,是无勇也。

郑汝谐曰:二者之心,所屈则一。

李炳南曰:祭自己的祖先,是为报答祖先的恩德。诚心祭之,自可获福。如《礼记·礼器》篇记孔子曰:“祭则受福。”但祭非其鬼,则是违礼谄求,何能求得。因为他人祖先有其自己的子孙,不需外人祭祀,亦不会福荫外人。

《论语集释》曰:《诗》雅、颂每言祭必言福,孔子亦自言祭则受福……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论语注义问答通释》曰:一则不当为而为,一则当为而不为。圣人推原其病之所自来,则曰非鬼而祭,有求媚要福之心也;见义不为,无勇敢直前之志也。

《周礼》曰: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

《左传》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

《四书训义》曰:君子以正直交于神明,无所求于鬼者,乃可以质鬼神而无愧。以死生守其节义,不畏其难为者,乃可以有所不为而保其贞。无他,惟全其刚直之气而已矣。不然,吾未见其可以邀福而免祸也。

《论语稽求篇》曰:鬼是人鬼,谓人之为鬼者,专指祖考言。……非类、非族正指人鬼之非祖考而犹祭者,则在春秋时亦早有以人鬼受享,如汉祀栾公,吴祀蒋侯,蜀祀武安王类。故僖三十一年传,卫成公迁都帝丘,欲祀夏相。夏相者,夏后启之孙也。宁武子止之曰:“不可。杞鄫何事?”言彼自有子孙,杞鄫是也。杞鄫何事,而我祭之?若隐七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此欲易许田而故请之,皆愿祀他鬼之证。

《经说》曰:鲁侯之祭钟巫,晋侯之祀夏郊,郑之请祀周公,卫之命祀后相,皆非其鬼,通谓之淫祀无福。

钱穆曰:社会种种不道与非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

原标题:共度此声·一起读《论语》012期丨为政第二篇之七

责编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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