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四川省邻水县的刘大姐经营的副食店在2016年被盗窃了1万元现金,报案后因无监控录像未能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2019年,重庆市垫江县公安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张三(化名)主动供述了该起盗窃犯罪事实。后经垫江县法院依法判处张三刑罚,并责令其退赔了刘大姐的1万元。
2019年,该案被移送执行后,垫江县法院查明张三正在服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得不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今年4月,垫江县法院执行局开展“丹心执锐·暖阳”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刘燚在梳理“终本”案件时,发现张三现已服刑完毕,加之执行案件金额较低,认为该案兑现可能性较大,遂立即恢复执行。
经过调查走访,刘燚联系上了张三,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张三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1万元案款缴纳至垫江法院执行专款账户。
收到案款后,刘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刘大姐,然而,无论法官怎么解释,反诈意识特别强的刘大姐就是不肯提供银行账户。就这样,执行到位的案款在刘燚的手上一直送不出去。
“既然刘大姐不愿意提供银行账户,那我们就送上门去。”
但一盆冷水又向刘燚泼来,时隔9年,刘大姐的行踪不得而知,联系其户籍地的村干部,对方也表示刘大姐早已迁走。
就在一筹莫展之时,刘燚突然想起垫江县法院与邻水县法院签署了川渝法院司法协作机制。在说明相关情况后,邻水县法院执行局表示将全力协助,在与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努力下,最终确定了刘大姐仍在该县某镇经营副食店。
4月18日,刘燚决定前往邻水县将1万元现金送到刘大姐手中。
在沟通具体位置的时候,电话那头,刘大姐依然不相信刘燚的真实身份。几经辗转,刘燚来到了刘大姐经营的副食店门口,看着眼前与刘大姐证件上有几分相似的人,刘燚激动地说道:“刘大姐,我们是来给你送案款的。”
刘大姐迟疑了一下,看着眼前几位身着庄严制服,手上还拿着现金的人,刘大姐不禁嘀咕道:“现在的骗子胆子这么大吗?”
“刘大姐,我们真不是骗子,你看这是我们的证件!”眼看刘大姐还不信,刘燚说着展开了自己的执行公务证。
“你们莫慌,我要打110核实一下。”刘大姐将信将疑地拨通了报警电话……
当得到警方的确认并接过刘燚递来的现金时,刘大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喜悦……
重庆法治报记者 杨雪 通讯员 刘洋
原标题:返还案款时被当作骗子,执拗当事人拒绝接听电话 执行干警跨省寻人送款上门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王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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