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消息,长春一女子怀孕后患脑膜炎被诊断为植物人,丈夫离开后姐姐照顾三年助其康复。1月3日,姐姐吴女士发声,她从妹妹入院生娃起开始照顾,已经三年多了。妹妹如今逐渐恢复,已可以站立。(据1月5日澎湃新闻)
临近年关,这件浸满人间疾苦的事情,让很多人唏嘘不已。女性怀孕生子本就艰辛痛苦,存在很多健康风险,如民间所言,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孕期患病成为植物人,更是雪上加霜,极其不幸。这种时候,最需要的就是爱人亲人的帮助和照顾。但是,她的丈夫却无视婚姻责任,抛妻弃子,所作所为实在是无情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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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患难,方知所嫁非人,这位妻子、这位母亲的际遇,确实让人非常同情。虽然她的姐姐眷念手足情深,三年来不离不弃地照顾她,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也很难弥补丈夫背叛,家庭破裂带来的伤害,也给两个家庭都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负担。
新闻曝光后,无数网友愤怒谴责这位丈夫不负责任的行为,感慨不幸的婚姻对女性带来的伤害。是啊,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成为夫妻也是缘分一场,况且还一起生儿育女,有了血脉骨肉的亲情联系。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如此狠心地抛下患重病的孕妻,都是对家庭毫无责任感,自私又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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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当事女性在婚姻情感关系中过于弱势,无力要求男方履行家庭责任,而亲人照顾病人已经分身乏术,无暇再去向他人讨公道,新闻中对于孩子父亲离开一事,表述得很模糊,很轻忽。但无论双方是否有具备法律效应的婚姻关系,当事女子是否因为孕育孩子而患病,男方都不应该、也不能够这样一走了之。如果一个人连如此基本的责任和担当都可以抛之不理,无疑是击碎了人们内心对婚姻爱情的向往和信任,与文明风尚不符,与人道主义相悖。
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的话,该男子对患病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妻子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此前因这种行为被判刑的例子也有不少;即便双方没领结婚证,且不说道义上的帮扶,既然有了孩子,男方对非婚生子女也有抚养义务,弃之不理,同样涉嫌构成遗弃罪。所以,不管是论及法理还是情理,都不能任由男方这样一走了之。希望当地的民政部门,热心人士都能来帮帮这位可怜的女子,帮助她早日康复,更希望在法律威慑之下,逃避责任之人能悬崖勒马,醒悟知错,为家人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如此的人间故事,常常会让人感慨人性之凉薄,爱情之脆弱,当浪漫的幻想被现实的苦难碾碎,最终能够保护自身权益的,只有法律,而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令人叹息。
情义无价,但情义无法解决所有问题,爱情可以一时冲动,但婚姻、尤其是涉及养儿育女的婚姻关系,需要理性考量,谨慎对待。虽然很多时候,知人知面难知心,但在迈入婚姻,生儿育女之前,多一些法律意识,加强对婚姻家庭的法律保障,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家庭的守护。
原标题:极目锐评|女子怀孕后因病成植物人,丈夫怎么能“一走了之”?
编辑:杨四海
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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