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业保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联动协作
《通知》明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实行两级监管的工作机制并明确职责分工,要严把市场准入关,确定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及变更、市场退出等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时间要求,探索建立监管评级体系进行监管评级,实施分类监管、名单制管理等监管制度,丰富监管“工具箱”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助、执法互认”。
规范经营行为,严守风险底线
《通知》要求,商业保理公司应立足自身定位,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突出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服务特色及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围绕客户需求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切实发挥普惠金融作用,应建立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预警处置等制度机制,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实行业务产品信息备案制度,遵守审慎性监管指标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得触碰所列10项负面清单,严守风险底线等。
加强信息报送,报告重大事项
《通知》提出,商业保理公司应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使用“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发生重大事项和金融突发事件的,分别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告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区县(自治县)金融管理部门按照应急处置要求进行处置,并向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报告。
严格行业自律,开展外部监督
《通知》还指出,重庆市商业保理行业协会应围绕协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监管部门可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发挥其专业作用,促进商业保理行业规范发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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