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修订青训补偿政策 出逃者无法绕开原俱乐部
12月11日,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发布声明,再次提及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4名“出国涮水”的亚泰青训球员违约违纪一事,并告知有意引进上述四名球员的俱乐部,亚泰方面不同意他们转会他队的请求。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维权声明中,一个新名字的出现,让同样出自亚泰青训的柏杨三个月前擅自离队一事曝光。其实,长春亚泰在新赛季转会窗口开启前发布这样的维权声明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这只是他们阻止问题球员及其背后经纪人伤害俱乐部青训的一种无奈之举。
李帅
违约成本过低
出国涮水已成老生常谈
长春亚泰追责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4名“出国涮水”球员的违约违纪行为,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2011年12月,中国足协下发了《关于选送中国青少年赴葡萄牙培训的通知》,正式启动“希望之星”计划,长春亚泰依据通知精神选派当时U16梯队的6名优秀苗子孙兆靓、杨艾龙、肖煜峰、周大地、刘宇、关昊进入“阿迪达斯少年英雄计划(1995-1996)”葡萄牙留学项目。次年10月,中国足协增补了5名留葡球员,长春亚泰选派的同年龄段青训球员何超、李嘉晨和李帅3人榜上有名。
对于积极响应中国足协号召的俱乐部,他们之所以放心让优秀苗子出国培训,是因为中国足协在《通知》中做出了青训球员隶属关系的“三不变”承诺,即球员出国培训期间隶属关系不变、学成归来隶属关系不变、球员归原单位所属。不过,因为存在政策漏洞,作为输送大户的长春亚泰,他们的9名留葡生早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经纪人盯上。2013年,亚泰留葡生代表吉林省打完辽宁全运会男足U18组决赛后便动了“出国涮水”的念头,但有所察觉的亚泰方面随即与包括9名留葡生在内的亚泰U18梯队所有球员签订了工作协议——有着中国足协的“三不变”承诺,以及俱乐部与他们签订的工作协议,即便这些青训球员“出国涮水”,他们终究还是长春亚泰的球员。但现实的不公极大地伤害了长春亚泰——在俱乐部的耐心教育下,何超、周大地、刘宇、关昊、肖煜峰5名球员先后回到了母俱乐部,但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却与长春亚泰玩起了“失踪”。
2016年,李帅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加盟”大连一方,试图洗脱与原俱乐部的关系。而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也如法炮制,先后返回国内。其中,杨艾龙在江苏舜天、延边富德寻找突破口未果,孙兆靓则“转会”辽宁宏运。而李嘉晨“加盟”河南建业闹出笑话——今年2月底,河南建业官宣李嘉晨加盟,随后又撤回转会信息,因为他们发现李嘉晨与长春亚泰存在合同争议问题,立刻终止了与其转会事宜。
从时间结点上看,亚泰方面追责“出国涮水”的问题球员始于2014年,但过去的4年间,他们的主张迟迟得不到结果,每一次声明都会让人产生祥林嫂诉苦的味道。究其原因,一是诉讼时间过长,二是政策存在漏洞,三是球员违约成本过低。对于踏实搞青训的俱乐部,这种久久拖不决的官司的伤害是巨大的,不仅俱乐部付出得不到回报,问题球员的前途也受到影响。此外,过低的犯错成本可以让更年轻的青训球员效仿。今年8月30日,出自亚泰青训且入选过U21国家队的柏杨不辞而别,以擅自离队的方式挑战中国足协保护俱乐部青训发展的规定。
足协修订青训补偿政策
出逃者转会还得看老东家
长春亚泰为何就这个并没有争议的球员归属问题频频发布公告?一位接近亚泰高层的人士透露,所谓的纠纷早在2014年就有了,当时中国足协仲裁委已裁决长春亚泰与球员杨艾龙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后者重返葡萄牙,并以葡萄牙托里什联合俱乐部为跳板,于2016年7月以租借的方式“加盟”江苏苏宁,次年后又“转租”延边富德,“亚泰起初并没有公开这些纠纷,但他们发现现代人太容易见忘,有些假的事传着传着就变成真的了。”
谎言重复一千遍后,也许就变成了真的。当亚泰再度就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以及柏杨的球员归属问题发声后,一家大连媒体已不相信亚泰单方面的声明会影响到李帅参加中超联赛,毕竟,2016年1月,李帅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加盟“大连一方,并代表该俱乐部打了两年中甲和一年中超,“李帅在大连效力已有3个赛季,今年,更站稳了主力位置,在左路与卡拉斯科形成默契配合。所有的转会、注册手续都是得到足协认可的,几乎没有可能在3年后再节外生枝。从目前情况看,亚泰的诉求很有可能体现在后续转会中。也就是说,如果涉事球员再进行转会,亚泰可能会对转会费分成提出要求。当然,前提是足协判定他们拥有这样的权益。在仲裁结果公布之前,这都只是亚泰单方面的诉求。”
大连媒体的论断可以理解,但这改变不了李帅“出国涮水”的事实。2016年初,有关李帅离开葡萄牙返回国内“加盟”大连一方的消息传出后,亚泰方面就向中国足协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并于今年3月发布追责声明,与恒大、苏宁多家俱乐部传出绯闻的李帅最终留在了大连一方。
其实,早在2017年10月,双方就已对簿公堂。据知情人透露,李帅认为之前的工作协议是亚泰方面伪造的,不承认合同存在。但在庭审中,李帅同意由中国足协仲裁委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承诺如因其未缴鉴定费用,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不过,李帅拒绝向中国足协仲裁委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支付鉴定费,导致案件中断。12月11日,亚泰方面发布的声明也证实了这一细节,“2018年7月,由李帅及其代理律师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签名书写鉴定结论,证实其与长春亚泰签订的《协议书》上球员签名系其本人书写。”
亚泰方面能不能打赢与李帅们的“官司”?虽然还没有结果,但随着中国足协不断完善的法规政策,仲裁结果可能越来越不利于出走球员。12月11日,中国足协在湖北孝感公布了修订后的《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对原《实施意见》第七条“严厉打击通过利用涉外转会手段逃避培训约定的行为”进行调整,取消原有关于球员23周岁的年龄限制,并将原有对违规球员处以停赛24个月的处罚,改为违规球员须转回原俱乐部或经原转出单位书面同意方可办理转会手续,即“无论何种原因,球员从其他国际足联会员协会转回国内的,若该球员在此次转回之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球员须转回原俱乐部,或新转入该球员俱乐部须提供原转出培训单位同意其转会至其他俱乐部的书面同意函,否则不予办理转会手续(原转出培训单位已不在中国足协注册的不在此限)。
从修订版的《实施意见》看,李帅及亚泰追责的其他4名球员若想去其他俱乐部踢球,还真无法绕开培养他们的长春亚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