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申报开始 ,最高每项可获10万元资助
为鼓励科普作品(产品)创作研发,推动科普产业发展,7月22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即日起至8月13日止,可申报2018年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有望得到资金支持。
据了解,可以申报的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包括:原创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应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将前沿科技、高新技术产品等转化为互动体验性强的科普展教品。
具体的申报要求:
2017年1月1日后出版的原创科普图书(含国外优秀科普图书的翻译出版)、原创科普影视作品,研发的科普展教品。
创作研发单位或出版单位为重庆市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项目成果须在重庆市内推广应用。科普图书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套)。科普影视作品时长10分钟以上(含多集累计),须正式出版或在重庆电视台、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平台等播出。
科普展教品体现原创性、创新性,不得与大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具重复,要包含对科学原理的说明。
展教品参加了全市科技活动周等市内展览展示活动或实现销售。优先支持成套系的科普展教品(3件以上)。科普作品(产品)须保证科学知识、科学原理的准确性,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表述。在表现形式上充分体现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教育性、趣味性和艺术性。
需要注意的是,已申请资助过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据了解,项目将采取后补助方式,只针对已完成的科普作品(产品)项目进行申报和补助。
资助强度为:科普图书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科普影视作品及科普展教品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据介绍,此次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通知所明确的支持重点,并在重庆市内实施。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同一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及相关专业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需要注意的是,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项目将采取网上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推荐。
具体的申报方式和注意事项可以登录市科委官网进行查询。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实习生 向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