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 在读期间家庭脱贫,大学生仍可享受资助
近日,重庆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方案》,若学生入学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毕业为止。
2017年秋季开始实施
在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统一资助政策基础上,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已经对所有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为所有在市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大学生。若学生入学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直至毕业为止。
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生·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不低于3000元/生·年,通过国家助学金渠道解决。
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学生户籍所在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5000元/生·年、学生户籍所在区县财政承担3000元/生·年。
设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专线
方案提出,建立全市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全程动态管理。
市和区县设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专线,公布专线电话,受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咨询。
建立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统一发放系统,市级招标确定发放银行,通过银行支付系统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学费资助资金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资助由就读高校发放。
在读期间不用重复申请
每年9月底前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新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学费标准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二年级及以上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大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委托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校就读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学费标准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资助申请。资助申请可以现场提交申请,也可邮寄提交。全市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建成后,资助申请通过网上提交。
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教育、扶贫等部门和学生就读高校,根据学生申请资料,通过与招考录取信息、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人口信息等进行对比核实,确认学生受助资格和学费补助标准。
学生受助资格一旦确认,在读期间不再重复申请。全市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建成后,在校就读等有关证明由学生本人通过网上提交确认。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