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上游新闻

汇聚向上的力量

立即下载

#谁给被拐儿童上户口#上热搜,专业人士:“洗白”身份最关键的是这个证

上游新闻赵映骥 2021-12-08 16:11

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找回失散14年的儿子之后,网友们在为孙海洋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在讨论一个重要的点:这些拐来的孩子们,是如何办下户口、“洗白”身份的?今日,#谁给被拐儿童上户口#上了热搜,引发了1亿的阅读量。

微信图片_20211208152218.jpg

热搜网络截图

就网友们关心的话题,今天(8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一位熟悉户籍办理的知情人,她对孙海洋案进行了分析:“今天我们也在网上看到了孙海洋这个案例,因为有关如何上户的相关信息并未对外公布,因此我们也无法判断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从日常工作的流程来看,一般持有民政局颁发的《收养登记证》,公安机关都是会直接上户口的,所以有可能是养父母通过各种手段拿到了《收养登记证》,然后给孙卓上了户。”

按照正常的手续,如何能够取得领养儿童上户最关键的《收养登记证》?上游新闻就此事询问了一位律师,他介绍了领养小孩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微信图片_20211208152214.jpg

收养登记证 (网络图片)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收养登记机关是进行了分级的:内地公民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同时,这名律师还特别提醒,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五大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如何避免被拐的儿童上户口?上游新闻记者也就此事询问了一位户籍民警,她透露:“这个问题说起来比较复杂,各个地方的政策都有所区别。就目前来看最大的措施还是DNA检验——对无法确认其亲生父母的非亲生子女落户,都必须报请公安刑侦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文

责编邹渝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关心一下,为你推荐更多
举报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上游新闻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