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各位成员: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在此之前,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委部署以及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收入,严格管理支出,财政资金绩效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营改增”改革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顺利出台,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健全,财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建立预算公开评审、“零结转”制度,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投入稳中有增,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建立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机制,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完善,债务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边界需进一步厘清;专项资金安排存在交叉重叠,预算执行中调整较大,预算约束力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违规情况依然存在,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违规融资举债和变相担保行为在有的区县仍然存在,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收入预期稳妥可行,支出安排重点突出,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目标,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运用有效的财政手段,着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抓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把握经济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不断壮大财源,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
二、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县财政关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认真研究解决“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市与区县收入划分制度,充分调动两级财政的积极性。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进一步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加强对目标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逐步减少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增强区县财政统筹调控能力。
三、完善预算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不断完善预算管理。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四本预算”统筹,促进财政预算统筹平衡、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深化预算公开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均衡性,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拓展绩效管理深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深化预算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四、严肃财经法纪,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进一步加强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把财政财务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深度,积极开展绩效审计,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切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健全完善联合督办督查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控,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规范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控、分析预警、应急处置和联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加强风险源头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财政支出责任管理,严禁利用各种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加强国有融资平台的债务管控,切实做好融资平台的清理整合。建立完善违规举债追责问责机制,落实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