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那么,如果男女双方在步入婚姻家庭生活前,能够接受到婚前培训教育,是否能从源头降低离婚率?
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邹敏提出建议,由民政部门面向需求人群提供婚前培训服务,新人通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登记结婚。
邹敏在建议中提到,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和自然的双重属性。维护和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是人类社会得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在她看来,我国的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每年的离婚人数不断攀升,原因在于婚姻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两个来自不同原生家庭的人,难免在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磨合与适应的过程;婚姻双方往往缺乏磨合与适应的耐心,现代人们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都希望将对方改造成自己期望的类型,缺乏包容与忍耐;婚姻双方对婚姻的心理准备不足,独生家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往往更多地关注自身而忽视对方的感受,为家庭付出的责任心不足;婚姻双方缺乏沟通技巧,不能做到一致性的表达。
邹敏在调查中发现,我国离婚原因占比为:生活锁事34.21%、分居了30.16%、感情基础薄弱8.63%、家庭暴力8.44%、赌博6.06%、性格差异5.17%、缺乏沟通3.33%、出轨2.51%、家庭经济1.49%,其中“生活琐事”类因素占比最高,由此反映出,我国离婚率之所以持续攀升,主要原因在于人们缺乏对婚姻的深刻认知,缺少对婚姻的经营能力。
邹敏认为,婚前培训可以帮助婚姻适龄期男女正确地认识与了解婚姻家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和事业观,使其充满对婚姻家庭生活的期待与渴望,消除对婚姻家庭生活的陌生与恐惧。
对此,她提出建议,民政部门面向需求人群提供婚前培训服务。具体如下:
明确婚前培训的目标人群,建议从大学毕业生到参加工作的适龄青年,制定计划逐步推进。
组织提供婚前培训服务产品,建议在民政部门主导下,通过政府服务采购,向社会专业培训机构购买婚姻培训课程。
形成婚前培训服务考核机制,建议确定培训课程的时长,通过网络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登记结婚。
持续评估婚前培训服务成效,建议建立评估实验样本,跟踪接受和未接受婚前培训服务的家庭情况,研究掌握婚前培训对婚姻家庭生活的影响。
逐步推广婚前培训服务应用,建议根据上述实验评估情况,作为全面推广的决策依据,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广泛开展婚前培训服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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