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午12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7月12日,警方通报了坠湖事件有关情况。
本次事件中,公交车司机因为个人情绪问题,人为制造了一场骇人听闻的事故,造成了无辜人员的重大伤亡,自然罪责难逃。而我们在谴责之余,也必须正视一个问题:司机的一念之差,影响的是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假如他是一名火车司机、飞机驾驶员,后果就更加不堪设想。我们这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该如何才能放心?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状况,该如何保证?
公共交通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接触的民生服务行业。每个司乘人员,都是公共交通安全的责任人。司机是公共交通工具上“权限”最大的执运人,一方面,我们要为司机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禁止乘客或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干扰司机正常驾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心理健康状况的关注,车不能“带病”上路,人也不能“带病”上岗,坚决不能再让个别人的“一念之差”对公共安造成破坏性后果。
生命换来的经验是极为沉重的,因此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备不虞。2009年6月,成都发生公交纵火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自此之后,“安全锤”成为公交车标配,在一些紧急状况下发挥了关键作用;2018年10月,重庆万州发生公交坠江事件,此后多地公交车均安装了驾驶室隔离装置,“保护公交司机安全驾驶不受影响妨害”也成为了社会共识。
公交司机工作辛苦,压力很大。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每个司机也都是防疫一线的“战士”,督促每个乘客扫健康码、戴口罩,也为疫情防控做出了贡献。我们不必因为个别驾驶员的丧心病狂就对乘坐公交车产生阴影,更不必对公交司机这个群体产生偏见。7月10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禁止有心理健康问题的驾驶员上岗。在一些省份,对公交系统驾驶员的心理疏导培训也正在展开,这也是必要的“亡羊补牢”。
心理健康这个“看不见”的重要指标,如今我们必须将它晒到阳光下了。疫情期间“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原则,对于处理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同样适用,既要有专业化的发现、处理、治疗手段,也不可在这些环节中忽视了人文关怀的温度,不能让司机因为出现心理健康问题而受到孤立、歧视或排挤。
每一段或长或短的公交旅程,都是乘客对公交系统的信任和托付。我们期待公共交通行业的心理干预机制建设能够不断取得进展和成效,让司机开开心心上班、平平安安驾驶,让每一辆公交车、每一名司机,都值得乘客的信任和托付。
特约评论员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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